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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一女子遭受家庭暴力,她选择这样做……别在沉默了!

2017-07-03 瑞金本地生活通

大家还记得16年前,一部由梅婷和冯远征主演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么?


那男主打人时,恶狠狠的眼神、凶残的嘴脸,女主遭受男主家庭暴力时的无助,以及到处躲藏男主追打却无济于事的无奈,尤其是被男主找到以后,女主那绝望的眼神······

每每想到这些画面,内心就惴惴不安。当时看这部电视剧时,觉得女主无比可怜,老是在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保护这楚楚可怜的女主!


终于终于,办法来啦!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撑腰!其中该法第四章规定的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下面通过瑞金法院首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例来帮助大家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情

申请人刘莉莉(化名,女)与被申请人余斌(化名,男)于1990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现已成年。婚后,被申请人经常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小的是拳打脚踢,大的则用刀砍杀。近期因砍伤申请人左手,导致申请人住院治疗。公安机关已对被申请人此次故意伤害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为防止以后再遭伤害,申请人遂于2017年6月26日向瑞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余斌对刘莉莉实施殴打、威胁等行为。

裁判结果

瑞金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刘莉莉的申请,是运用法律对自己相应权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法予以准许。遂作出民事裁定:禁止余斌对刘莉莉实施殴打、威胁等行为,裁定有效期六个月。并分别向刘莉莉、余斌及当事人相关派出所、村居委会送达了裁定书。


 

今日话题: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含义及适用对象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在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旨在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其所遏制的对象除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外,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同居暴力也被纳入规制的范围,也就是说同居关系同样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即不仅女性家暴受害者可以申请,男性家暴受害者也可以申请,另外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都可以申请。


二、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管辖法院

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2、提出方式

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3、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上述内容均应当在申请书中写明。

4、所需证据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可以是受伤照片、出警记录、伤情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法院将会裁定驳回申请。


三、如何有利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1、及时报警

报警记录会成为日后申请保护令极为重要的证据,所以,面对暴力,不能选择沈默应对!该报警时就报警!

2、及时记录

录音、录像、拍照,及时记录暴力发生的情况,也是为以后的维权做好准备!


四、重中之重:违反保护令的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如果家庭暴力状况在保护令有效期间仍未改善,申请人可以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延长有效期。

最后,小编希望大家在不幸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候,积极向公安、妇联、村居委会求助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从而避免发生严重后果,切勿忍气吞声或者作出过激行为。提高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家事维权电话:

0797-25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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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编辑:瑞金本地生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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