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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
关于瑞金市2017年城区保障性住房
申请受理和分配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瑞金市2017年度城区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和分配工作,根据省住建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建保〔2016〕1号)、省住建厅《关于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的意见》(赣建保〔2016〕15号)、《瑞金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瑞府发〔2007〕24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配备和租金标准
本次可供分配的城区保障性住房包括:
(一)石井廉租房:位于象湖镇岗背村石井小组,共计552套,其中本次分配房源为4层及以上住房460套,3层及以下住房92套预留用于棚改拆迁过渡安置。户型全部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每套建筑面积约50㎡。租金标准:廉租住房2.2元/㎡,公共租赁住房2.9元/㎡。
(二)经开区公租房:位于经开区胜利大道北侧、大布廉租房小区东侧,共计328套,全部为公租房,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每套建筑面积约50-60㎡。租金标准:廉租住房2元/㎡,公共租赁住房2.7元/㎡。
经开区公租房项目
二、申请范围、条件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范围、条件
1、申请范围:瑞金市城区(象湖镇)范围内的城镇常住户口家庭。
2、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瑞金城区(象湖镇)城镇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家庭成员必须在城区(象湖镇)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2)申请家庭为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4倍即10121元(含)以下;
(3)申请家庭为无自有商铺、无自有住房,或象湖镇范围内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条件
1、申请范围:
(1)瑞金市城区(象湖镇)居住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城镇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
(2)经开区范围内的外来就业人员,仅限于申请经开区公租房。
城区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及经开区范围内的外来就业人员,应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年(含2年)以上,并在本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达12个月以上(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下同),且能提供暂住地同期暂住证明。
2、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瑞金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连续稳定工作12个月以上,申请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即25304元(含)以下;
(3)申请家庭为在瑞金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无自有商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独立成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单身子女,可以由申请家庭自行决定是否将其作为共同申请人计算在内。每个申请家庭只能申请承租一套保障性住房。
对瑞明保障房符合承租条件但未中签户不再重新申请,直接纳入石井廉租户摇号范围。
对确定符合申请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优先配租: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进藏退役士兵、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城镇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象湖镇范围内房屋征收后符合申请条件的拆迁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无特殊原因,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在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有住房条件的;不如实提供家庭财产、收入情况,或家庭消费水平与所申报的财产、收入情况明显不符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已享受住房保障且未退出的,或已享受过住房保障自动退出未满五年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购买营运性或非营运性汽车的(按厂家指导价计算的汽车原值在5万元以内的除外)。
60周岁以上的老人、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不能单独申请,应将其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庭成员一并申请。
三、申请受理、审查、公示
实行部门联审联批制度,本次摇号分配后实行常态化申请,对符合保障房入住条件的对象实行轮候或发放公共住房租赁补贴。
(一)申请受理、审查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7年8月19日。
(二)申请人可至居住所在地居委会或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领取《瑞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及配套附表,也可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向居住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经开区范围内的外来就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反映不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口档案证明。瑞金市以外户籍的,提供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明。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住房证明。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租住公房的,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原件;租住私房的,提供现居住地居(村)委会出具的住房证明原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成员中有外县户籍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产权证明原件、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证明原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及收入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企业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收入证明及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在本市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对账单(加盖社保局公章,补交的不作为依据,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和收入证明原件、编制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在本市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对账单;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和养老金领取证明;属于低保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自由职业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财产证明。
5、申请人近亲属(含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女婿等)等情况材料。
6、申请人签署的如实申报家庭成员、住房、收入和财产等情况承诺书。
(三)收入认定原则
1、18—55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从事自由职业的,由居住所在地居(村)委会按不低于统计部门颁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04元)进行核定,出具收入证明。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出具的本单位员工工资收入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水平标准。
3、家庭成员中有二级或二级以上重度残疾、重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成员中的一名自由职业人员收入认定为零收入。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收入可直接按城市低收入救助标准认定,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四)联审联批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当日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配租保障资格初审意见后(经开区范围内的外来人员由务工企业提出初审意见),由申请人将《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市房管局统一整理、录入、汇总申请人信息。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居(村)委会(或企业)应当当即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者补全的全部内容。
2、市房管局统一向市民政、人社、公安、国土资源、市场和质量监管、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征集相关信息,包括:向市民政局征集申请人家庭低保、优抚、兵役、婚姻及受救济情况信息;向市人社局征集申请人家庭成员社会保险缴纳、养老金发放信息;向市公安局征集申请人家庭成员户籍登记信息和车辆信息;向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征集申请人家庭住房信息;向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征集个体工商登记或投资办企业等信息;向税务部门征集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之月前12个月报税、完税信息;向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征集申请人家庭成员公积金缴纳信息。
3、市房管局、市民政局、象湖镇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收入和财产信息,联合审查申请人资格(经开区范围内的外来人员由市房管局、市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联合审查)。对有疑问的,还应上门核查。参与会审的单位分别在《申请审核表》中据实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
(五)公示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房管局负责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0日—2017年9月5日。
四、登记、摇号
(一)登记时间: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10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管局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房管局会同市民政局、象湖镇进行核实(经开区范围内的外来人员由市房管局会同市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核实)。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被确定符合条件并已登记的申请家庭,可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公开摇号。摇号采取优先解决廉租房符合对象,剩余房源在公租房符合对象中摇号分配。具体的公开摇号规则在摇号现场公布。
(四)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开摇号采取全程电视录像的方式举行,摇号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并在监察部门和特邀群众监督员代表的监督下完成。
(六)通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承租住房的房号后,市房管局向承租家庭发放《瑞金市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七)申请家庭的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自管)的应当腾退,原住房由公房产权单位收回,拒不腾退的,取消配租资格。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若需再次享受应重新提出申请。
凡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由市房管局依法追回保障性住房;对参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市监察局2522103,市房管局2522743)
特此通告
2017年6月15日
来源:瑞金房管
编辑:瑞金本地生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