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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人别再谣传了!瑞金交警“打人”真相在这里!!!

2017-09-09 瑞金本地生活通

情况通报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于2017年9月8日晚,在城区道路组织二轮车专用车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城区一中队一名副中队长带领六名辅警在八一北路与金一路口定点执勤。

     当晚19时52分许,谢某(男)驾驶一辆灰色二轮踏板摩托车(后搭乘一年轻女子)沿八一北路机动车道(未行驶在二轮车道)由南往北行驶,行至金一路口,被现场执勤交警拦停并靠边、熄火接受检查。依法检查完毕后, 19时55分许,谢某被现场交警告知“因其未行驶二轮车道,依法处100元罚款”,此时谢某突然口出脏话,迅速启动摩托车冲击现场执勤人员(强行驶离现场),现场执勤人员见状后立即控制谢某,谢某被控制后,自行倒地,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现场执勤交警报局指挥中心后,象湖派出所处警民警立即出警并将谢某强行带离现场。(以上有现场天网监控录像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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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象湖派出所依法调查现场执勤人员、现场证人、监控视频,谢某因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被瑞金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处罚。

      恪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对现场执法有异议可以在作出处罚前陈述辩解,以及后期进行复议、诉讼、投诉举报等渠道解决纠纷。任何在现场阻碍公安民警执行职务行为,都可能受到人民警察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公民通过强行驾车冲击现场执勤民警来逃避处罚,是对执勤民警生命、法律权威、公众安全感的极大伤害。

      目前,我市为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城区通行秩序,正推行二轮车专用车道行驶,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交警管理,驾驶二轮车在二轮车道行驶,任何车辆、堆物不得占用二轮车道,也同时欢迎全体市民监督交警执勤执法,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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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瑞金交警

编辑:瑞金本地生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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