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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拍!三水2男子街头飙车“撒欢”,结果…

→点击蓝字关注 三水发布 2021-07-01



近日,三水街头现男子飙车

市民表示:“好吓人”


案例1:三水一少年街头飙车玩特技,被民警抓个正着!


近日,三水乐平惊现一名“奇”男子飚车”耍特技。最后被民警盯上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一探究竟吧!↓↓↓


近日,乐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鬼火”摩托车最近时不时地在乐平某工业园附近出现,带着突突的爆响声在街道上“飚车”耍特技,一路长按喇叭扰民。


接报后,乐平派出所派出一支特遣小分队加强对指定位置进行巡逻,巡逻过程中,民警还不断走访附近群众。


“好吓人哟,嗖的一声就飞过去了。”、“这哪是骑车嘛,分明是拿生命当儿戏,好容易出事哟。”走访中,出租车司机和群众纷纷谴责这种“飙车”行为。



3月5日15时37分特遣小分队再次在工业园附近发现了“鬼火少年”的身影。趁着他们停车休息时,特遣小分队队员假扮群众迅速靠近,这帮少年警惕性非常高,发现异常后迅速飙车逃窜。


随后,民警当场抓获一名飙车人员黄某,暂扣一台黑色双磨改装摩托车。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对黄某进行教育并处罚1200元。


事后黄某告诉民警,他初中毕业后没有再继续读书一直闲在家。去年以来,由于自己成天无所事事,每天除了上网就喜欢上了“飙车”,并且在网上认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有事没事就相约“几个哥们”在乐平镇某些路段“飙车”。


▲摩托车被黄某去掉车牌号


“就是喜欢追求飙车所带来的惊险和刺激,寻找那种感觉。”黄某说。据悉,为了不让民警发现其所驾车辆的违法记录,黄某去掉了车牌号,改装了车辆,认为这样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飙车”漂移。


民警对黄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非机动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受到严厉处罚,路上“飙车”更是危及自身及其他群众的人身安全,如果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2:疫情还未消退 ,一男子开着“炸街车”在西南撒欢!结果...


疫情期间,男子一直在家中觉得太闷,于是驾驶小汽车在西南街道主干道飙车“炸街”,结果被市民举报。接到报警举报后,三水交警迅速出击,将该名男子抓获。




近期,西南城区夜间时有出现改装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利用噪音“炸街”扰民的现象。少数年轻人为了炫酷、拉风,不惜在街道上飞驰改装车辆,不时发出阵阵刺耳的噪音,其发动机轰鸣声几近“咆哮”,不但严重影响市民休息,也带来交通出行危险,引起了市民的不满。


当前正是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关键期,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安宁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三水交警大队马上组织专门警力迅速开展噪音“炸街”车辆专项整治打击行动,决不能让噪音“炸街”车辆逍遥法外。




3月9日夜间,三水交警在西南街道沙头大道查处了一辆非法改装的“炸街车”,该车看起来与正常车辆差不多,但实际上内藏玄机,车辆上安装着“炸街神器”,一键按下按钮,车辆马上发出巨大的轰鸣声。目前,交警部门依法对司机杨某罚款500元,并要求其对车辆恢复原貌。




行动期间,三水交警共查获非法改装汽车2辆,交通违法摩托车6辆,醉酒驾驶人员1名。


非法改装危害大

驾驶改装车辆上路安全得不到保障,极易给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涉及电路改变,容易引发车辆自燃;改变汽车底盘结构,就会影响到车辆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改装倾斜式轮毂,转弯容易造成车辆侧翻;对灯光进行改装,夜间开启刺眼的强光容易使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连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发布君提醒广大市民

危险驾驶行为

无论在什么时候

我们都应该坚决抵制

共同维护

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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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三水公安

编辑:佛山新闻网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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