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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关注 三水发布 2021-07-07


三水街坊们注意啦!

近日佛山有两则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消息

家有电动自行车的或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

必看!




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使用期限拟延长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延长我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使用期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指出:
  • 蓝色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在我市通行截止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止
  • 黄色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在我市通行截止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止
  • 2020年10月1日起,不再为这两个情况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

市民在8月31日至9月11日(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或网站途径进行意见反馈。



附件1: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延长我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使用期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FSBG2019059),我市原定今年2月1日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推迟至3月份逐步启动,对我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进度带来了一定影响。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利益,进一步助力群众生活步入正轨,市公安局决定延长我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使用期限,具体如下:
一、在用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在我市通行截止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止
二、在用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在我市通行截止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止。
符合以上情况的在用电动自行车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注册登记。2020年10月1日起,不再为(一)(二)项情况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
三、2020年10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我市辖区内通行,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处。
四、核发蓝色、黄色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通行日期截止后,号牌作废,禁止在我市辖区内通行。已经印制并发放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不回收重新印制过渡期截止日期。
佛山市公安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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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




佛山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行动


(视频来源:小强热线)


8月31日-9月1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全市电动自行车治理联合执法行动:由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联合市、区两级公安对各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本次行动是自2020年8月1日《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以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首次全市统一电动自行车治理联合执法行动。



●突击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


现场,执法人员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是否有CCC认证标志,CCC标志是否真实有效;


▶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有合格证明,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等配件是否为原厂产品(与CCC认证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是否存在销售拼装、非法加装或者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执法行动,除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外,还邀请了电动车行业技术专家现场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执法的专业性。


●普遍存在违规加装、偷换电池行为


在现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座椅长度不得超过35厘米,但部分销售单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有改装行为擅自加长了电动自行车座椅,有的则安装了行李箱或货架



▶2、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私自用较为便宜的铅酸电池代替锂电池,或者用较为便宜的非原厂家电池代替原厂家配套的电池,以此降低成本。



以上两种行为均存在安全隐患,蓄电池的更换还容易引起消防安全问题。


截至目前,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209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65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拟对14家销售单位作出立案,有效打击了违法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中的各种乱象,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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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场监管

编辑:佛山新闻网严婉明

审校:陈文钰、麦丽敏、李细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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