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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市民:重要提醒!事关未来一年的居民基本医保!
关于开展2021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和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人:
2021年度三水区以居民身份(含已在我区领取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于2020年10月9日至11月20日进行申报,2020年11月下旬起扣缴参保费用,请广大参保人于2020年11月20日前在指定扣费账户内存足户内人员参保费,具体参保费用详见“三水社保”公众号后续公告。
申报业务在我区各行政服务中心受理,需要申报的情形包括:
一、2020年度未参保(含已申报但未成功缴费)且计划在2021年度参保的;
二、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子女及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计划在2021年度参保的;
三、户籍变动(迁入、迁出、新生儿、注销)后未申报过或申报过没有成功缴费的,且计划在2021年度参保的;
四、2020年10月、11月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停领失业待遇)且需要参加2021年度居保的;
五、已领取我区居住证且计划在2021年度参保的港澳台居民;
六、由于在外市工作和升学等原因需停止参加2021年居民医疗的。
已参加并成功扣缴2020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不含已领取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确定在新年度续保的,无需申报,只需于2020年11月20日前在原扣费账户存足足够金额备扣即可,有更改过账户信息的家庭户,以扣费成功的账户为准。
居民还可以用手机APP(i社保)申报参保和选择扣费账户,由于账户原因不能扣费的参保人可于2020年12月25日前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自助办税终端缴纳参保费用。
温馨提示: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
往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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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三水社保
编辑:佛山新闻网黄敏玲、李明恩
审校:陈文钰、吴昔芳、李细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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