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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何事? 大东南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
7月11日,大东南发布公告称,于 7月 10 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大东南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2017 年 6 月 28 日,大东南集团所持有的浙江大东南股份部分股票 100,000,000 股(占浙江大东南股份总股本的 5.3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8.96%)被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止)。
2017 年 7 月 7 日,大东南集团所持有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部分股票 10,461,400 股(占浙江大东南股份总股本的 0.5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98%)被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7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6 日止)。
截至目前,集团公司持有浙江大东南股份的股份数为 527,551,6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9%。其中:质押 510,310,6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96.73%。司法冻结 127,71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4.21%。
公告称本次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
来源:unima新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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