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隔膜被列入发改委《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动力锂电被排除在外
2017年6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将于2017年7月28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以下涉及到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内容被列为鼓励类: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电池隔膜(厚度 15-40μm,孔隙率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等。
* 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动力镍氢电池、锌镍蓄电池、锌银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除外)。
* 废旧电池回收处理。
* 机动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建设、经营。
* 综合利用海水淡化后的浓海水制盐、提取钾、溴、镁、锂及其深加工等海水化学资源高附加值利用技术。
以下涉及到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内容被列为限制类:
*石墨勘查、开采。
*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以及建立生产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资料显示,2016年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消费量为13.72亿平方米,其中国产隔膜10.84亿平方米,进口隔膜2.88亿平方米,国产化率近80%。
虽然中国已有部分隔膜企业实现大批量出口;国产隔膜性能稳步提升,得到国内电池企业认可,国产化率正进一步提升,但是,中国市场格局低端和中高端两极分化严重,低端产品过剩,高端隔膜领域,中国大多数自主品牌企业在与国外隔膜企业竞争中仍处于劣势,部分动力电池用等中高端市场仍严重依赖进口。
锂离子电池方面,2016年中国锂离子电池产量为68.6GWh,预计2017年中国锂离子电池产量将达79.3GWh。
虽然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被排除在2017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之外,由于看好中国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及未来的补贴政策变化,目前仍有诸多国外锂电巨头在中国布局动力锂电产能。
2017年4月,大连松下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投产。该项目由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与大连辽无二电器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连松下汽车能源有限公司推动项目建设。一期总投资逾20亿元,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主要从事车载用锂离子电池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二期项目预计将于2017年内开工建设。
除此之外,LG化学、三星SDI、韩国SK也在国内设立电池工厂。
其中,LG化学表示在华工厂一季度开工率上升,并计划扩建南京工厂;
三星SDI仍将按照计划继续增设工厂,5月,公司一季度报显示公司已于1月12日在中国无锡成立电池生产合作法人,三星SDI持有50%股份;
而韩国SKI表示,与中国企业合资在华设立的新能源汽车电池厂目前已停产。
从电池制造工程化上来说,这些日韩企业在电池制造装备水平、管理能力、过程控制能力等方面确实优于国产。
而以这些日韩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动力电池产品通过新国标检测并不困难。
有研究机构认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发布与实施以及2016年11月工信部发布的《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将使得动力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企业竞争加剧。
大企业需持续加强对其产品的研发与技术的提升与全产业链布局以保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而一些小企业则将会被收购或被淘汰。行业整合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大趋势。
来源:锂电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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