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屏蔽薄膜是一种新型的电子材料贴膜,其通过特殊材料制成的屏蔽体,能将电磁波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其电磁辐射受到抑制或衰减,从而有效阻断电磁干扰。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中。
电磁屏蔽膜主要应用于 FPC,随着近几年 FPC 产业的发展,电磁屏蔽膜行业呈快速发展趋势。
根据《电子信息材料》,目前电磁屏蔽膜在 FPC 产品中的使用率(使用率=电磁屏蔽膜需求面积/FPC 生产面积)已经达到 25%左右。假设按电磁屏蔽膜使用率 25%估算,2012‐2017 年全球及中国电磁屏蔽膜的市场需求量如下——
2000年,日本TATSUTA株式会社(拓自达)首先开发出电磁屏蔽膜。2012年,国内企业——方邦电子成功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磁屏蔽膜产品。
在全球范围内,业内实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公司为:拓自达、方邦电子、东洋科美等。
作为全球三大手机屏蔽膜生产商之一,方邦电子98%的产品都是电磁屏蔽膜,主要生产销售HSF6000-2等8款屏蔽膜产品。
但一年前,这家公司摊上件麻烦事。
2017年1月,同行日本拓自达以“方邦电子生产销售的产品侵害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将方邦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方邦公司销毁用于生产上述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涉嫌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9200万元、合理维权费用72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各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查明,既传唤了拓自达委托的鉴定人出庭询问,也向技术调查官征询技术意见。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多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如何解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8”中关于“第一金属层以波纹结构的方式形成”这个技术特征,从而确定拓自达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包含与“第一金属层以沿着所述绝缘层的所述单面表面成为波纹结构的方式形成”的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从而确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拓自达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等。
通过法官联席会议讨论等程序,法院2017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方邦公司不构成侵权,驳回了拓自达的全部诉讼请求。
拓自达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拓自达主张被诉侵权产品的金属层具有“以沿着所述绝缘层的所述单面表面成为波纹结构的方式形成”特征的主张不能成立,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方邦公司未构成专利侵权。
据此,法院驳回拓自达的上诉,维持原判。
经过一系列的审慎查明认定,方邦公司的屏蔽膜产品与对方的发明专利既不相同也不等同,驳回了拓自达的诉讼请求。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始创于广东,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专业性电子材料制造商,主营产品有屏蔽膜、导电胶、挠性覆铜板、极薄电解铜箔。
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情况
公司拟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计划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生产极薄挠性覆铜板等相关产品,预计投资金额为2.55亿元。
另外,公司还计划投资1.3亿元进行屏蔽膜生产基地建设;2790.49万元投向研发中心建设,另外计划募集资金2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合计IPO计划募资金额共4.33亿元。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的产品已应用于三星、华为、OPPO、VIVO、小米等众多知名品牌,积累了 BH CO.,LTD、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等众多优质下游客户。
来源:薄膜新材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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