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干部任免决定
(2023年11月28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海峰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二年)。
(2023年11月28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汉奎同志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文物局)局长;
高飞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大勇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2023年11月28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乔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高飞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来源:来安人大
初审:龙晓燕
审核:王琼 审签:张翔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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