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公积金再发通知!
关于做好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科: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滁金管委〔2024〕2号)精神,自2024年5月23日起,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额度。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额度
1.借款人家庭成员只有1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以下方式核定:
(1)月缴存额在3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40万元;
(2)月缴存额在300元(含)以上、5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45万元;
(3)月缴存额在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50万元;
(4)月缴存额在1000元(含)以上、15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55万元;
(5)月缴存额在15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贷60万元。
2.借款人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按以下方式核定:
(1)合计月缴存额在5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50万元;
(2)合计月缴存额在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55万元;
(3)合计月缴存额在100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60万元;
(4)合计月缴存额在2000元(含)以上、3000元以下的,最高可贷65万元;
(5)合计月缴存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贷70万元。
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核定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三、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星级绿色建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继续执行。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2日
来源: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初审:张璇
审核:王琼 审签:魏礼彬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
滁州在线视频号
更多新闻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