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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成都出台房产新政
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切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改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局部区域供需失衡状况,促进职住平衡,推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11月17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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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成都住建(红星新闻记者 王垚)
编辑丨雷雨、阎婧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