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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校外培训,12部门发文!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看要点梳理↓






主要目标


到2023年6月,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


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具体措施


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


强化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


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


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教育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


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增强作业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建设,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统筹校内外资源,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通过家长会、家访、告知书、致家长的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


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开展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对取得线上培训资质的线上机构以及曾出现违规培训问题的主体开展巡查。


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境外网络平台针对境内中小学生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各地要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充分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信息。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探索开发“随手拍”等功能程序,制定奖励办法,对重大问题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


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


将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将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治理纳入政府履职督导范围,推动地方政府层层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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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央视新闻客户端(封面图来源于视觉中国)

编辑丨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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