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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施行!举报这些行为,最高可奖20万!

近日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
联合印发《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提到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最高奖励20万

《办法》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施行


奖励标准

最低200元最高20万元



按照《奖励办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称举报人)向医保行政部门反映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实后应予以奖励。同时,违法违规使用居民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也参照《奖励办法》规定给予相应奖励。举报人要获得奖励还需符合相关条件:
▲ 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
▲ 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部门掌握;
▲ 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并查证属实;
▲ 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相关真实有效信息;
▲ 其他依法依规应予以奖励的必备条件。

按照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由医保部门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案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部分奖励2%,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奖励1.5%,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奖励1%,1000万元以上部分奖励0.5%。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各地医保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如果泄露举报人信息,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如何举报?

向所在地或上级医保部门举报



举报人可以直接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发生地或机构(人员)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注意: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励或复核结果通知起60天内领取奖励,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奖励。同时,如果举报人是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受医疗保障部门委托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的,不适用本办法。

扩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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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四川医保
编辑丨赵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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