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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刘鑫已成被执行人

“刘鑫拒不执行法律生效判决,她的这种行为也是我意料之中的事。”

1月11日晚,江歌母亲江秋莲在个人微博账号发文表示,自己对刘鑫(现用名刘暖曦)的追责都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对于其拒不执行判决的情况,她已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鑫赔偿金一案,目前通过审核,法院已立案。
12日上午,小编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刘鑫(现用名刘暖曦)已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执行标的为71.9365万元。‍‍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根据青岛中院的二审判决书,刘鑫需赔偿的数额,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还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二审宣判后,刘鑫曾通过微博发文称:“法院既然这样判了,我只能扛。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希望有机会报答。”该落款为“刘暖曦”的文章显示开通打赏,并已有数百人次对该文章进行了现金打赏。1月3日晚,她表示,该文章打赏已经被关闭,总共收到2.56万元。随后,因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大号小号均被永久禁言。(此前报道:账号关闭、限制提现!微博回应“刘鑫网络募捐赔偿款”
刘鑫账号被禁言(图源:微博截图)
“很多人认为此案已经尘埃落定了,任谁也没有想到刘鑫竟然能想到让别人来分摊她的法律责任。”江秋莲在发布的视频中称,刘鑫的一众支持者随后还一度将钱打入刘鑫母亲的账户。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10日,在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务或者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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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丨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

编辑丨阎婧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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