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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狗主人至今没道歉,女童家属发起200万元筹款!最新进展→


近日,成都崇州大型犬撕咬幼童引发公众的关注。事发后当地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17日官方通报显示,肇事黑犬的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发第三天,转院到川大华西医院的孩子情况怎么样了?有好转了吗?18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孩子妈妈邓女士了解情况。


女童仍在昏迷状态

正在抗感染治疗阶段


事情发生第三天,邓女士全家人一直守在ICU外。


邓女士透露,女儿目前还处于昏迷状态,昨天推出来检查时,她短暂看到了娃娃的情况:“插满了管子,看着心痛。”


她告诉记者,女儿现在处于保守治疗阶段,正在抗感染,医生说伤口较多,感染风险系数高,还没有脱离危险。


除了孩子伤情,邓女士也担心后续治疗费用。“小朋友的情况一切都是未知数,目前医药费垫付情况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里面有两万块钱是物业公司垫付的,其他的部分不知道是谁垫付的。”


狗主人没道歉

家属担心后续高昂费用


事发到现在,邓女士还是心有余悸,也自责自己没有保护好女儿。


“我宁愿恶犬伤害的是我自己。”邓女士一直哭着重复着这句话。实际上,在黑犬撕咬过程中,她本人也受了皮外伤,所幸并无大碍。


对于狗主人的情况,邓女士称,她和家人一点都不了解,也不认识。到目前为止,黑狗的主人或者主人的亲属,没有联系过自己,更没有道歉。


对于这样的态度,邓女士和家人非常气愤,表示自己的孩子遭遇无辜伤害,全家人的工作生活节奏全部打乱,日夜守护在医院ICU门外提心吊胆,“连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我真的接受不了!”


现在,邓女士表示根据医生的反馈,后期可能涉及到庞大的医疗费用甚至未来的康复等等,让她现在非常迷茫无助,作为孩子家人,他们不知道狗主人对于未来赔偿事宜的态度,更不清楚其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给予应当的赔偿,但邓女士也说,现在自己也没精力去考虑这些,“现在娃娃还不知道能不能好,我也很害怕。”


出事前,邓女士还跟老公商量如何给女儿庆祝3岁生日,还想着把她的几个好朋友邀请来家里一起玩。“希望她尽快好起来,可以陪她过3岁生日。”


家属发起200万元筹款

已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10月18日,记者从女童涵涵家属处获悉,迫于后续高昂的医疗费用,家属已通过轻松筹发起筹款,目标金额200万。


@上游新闻 微博截图


家属称,女儿涵涵被烈性犬伤害,致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目前转到华西医院,面临高昂医疗费以及后续治疗费,已委托律师维权,“维权需要时间,现在需要帮助,希望您能够听到我们的呼吁。”


“由于事故的严重性和治疗的复杂性,我们的经济状况无法承担这样庞大的费用。我们根本想不到任何办法,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还远远不够。”家属称。


筹款资料显示,女童家庭父母年收入3-10万元,有一辆车,目前家庭负债20万。


此前,有业主告诉记者,事发时女童母亲邓女士刚刚上班一个月,父亲唐某也在当地上班,每个月工资七八千元,很难维持女儿接下来的治疗费用。


截至18日13时40分,筹款金额已有9万元。


此前,华西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朱育春在社交平台上介绍女童的会诊情况,女童身上有20多处撕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不忍直视”。目前最大的危险来自女童腹膜后右肾损伤及它所形成的血肿,会诊专家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去探查右肾脏,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所以最优的选择是保守治疗。


朱育春称,由于伤口特殊,不能一期缝合,大面积暴露的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盐电解质紊乱及蛋白的流失。好在小朋友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各项指标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急值。


>>新闻多一点<<

8家社会组织联合倡议文明养犬


“汪星人”

是养宠人心中重要的家庭成员

与此同时

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

也给身边人带来了困扰

怎样做才是一名合格的“铲屎官”?

一起来看看!


  成都8家社会组织联合倡议文明养犬

牵好“文明绳”, 养宠不“掉链”。在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指导下,成都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会、四川省宠物协会、成都市宠物产业协会、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联合发起倡议,从依法养犬、安全养犬、文明养犬等6个方面倡导养犬人牵起责任之绳。



文明成都微信文章截图


近年来,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持续开展“幸福成都 美在文明”主题活动,常态化、多形式宣传“文明养犬”,引导市民依法养犬、安全养犬、文明养犬,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养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宣传文明养犬,他们在行动

自今年7月以来,简阳市以每月2场次的频率,集中开展“争做‘文明铲屎官’”系列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依托公共广场联动市公安局(犬只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属地社区开展,现场设置了养犬政策宣传、线上办证指导、宠物义诊及营养健康咨询等文明养犬服务。


系列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发放《科学文明养犬 构建和谐社会》宣传资料、宠物用品大礼包近4000份,接种兽用狂犬疫苗300余支,驱虫600余次。



在郫都区开展的“文明养犬 ‘宠’我做起”活动上,巴蜀笑星田长青带来了脍炙人口的散打评书《文明养犬》,主办方还将遛狗牵绳、粪便清理、打疫苗、在线办理电子犬证等文明养犬知识融入训狗表演、科普、知识竞答等节目环节,进一步提升居民文明养犬意识。



近日,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利民社区开展了“居物融合·共治共享——文明饲养”宣传活动。志愿者现场派发“文明饲养、从我做起”宣传单,提醒居民定期为犬只注射疫苗,随时清理宠物粪便,签订“文明饲养”承诺书等。来自爱心宠物医院的志愿者还为居民讲解了动物驱虫、免疫和绝育的重要性。



10月14日,都江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志愿服务联合会,在壹街区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记——看见文明都江堰”系列活动,倡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强制收容犬只。


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

携带犬只出门请牵好狗绳

共同维护家园环境

携手共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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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文明成都
编辑丨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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