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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区域不发展共享电动车,成都公开征求意见→
“5+2”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动车
《意见》拟进一步优化骑行环境
一、电子邮箱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807947076@qq.com ,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的反馈意见”。
二、信件邮寄
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北二路17号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邮编610041),请在信封上注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的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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