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四川明确:这笔钱,8月1日起上调!


8月1日起

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

由每人每天10-18元

调整为每人每天13-23元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总工会等4部门近日联合发文,从8月1日起,全省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10-1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3-23元。各市(州)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 资总额。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


同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川妹推荐 




听,天府之音“C大调”
山洪、地灾黄色预警!四川这些地方请注意防范
2024年中国纺织行业两化融合大会在宜宾举办四川发布一批干部任前公示,涉多个副厅级领导职务Hello,Sichuan ② | “飞”上天的“地沟油”











 热门视频推荐 

更多精彩视频
欢迎关注四川新闻网视频号
源丨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编辑丨雷   雨
责编丨黄成群
审核丨徐   佳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四川新闻网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