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明起实施!成都市将开展住房“以旧换新”工作

8月15日

成都住建发布通知

自2024年8月16日起

成都市将开展

住房“以旧换新”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改善需求,提升住房交易置换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广泛参与

(一)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新房、存量房交易联动,对“以旧换新”的购房人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形式多样的激励或补贴。



二、充分发挥协会规范引导作用

(二)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搭建住房“换新购”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发布参与企业、机构及项目等信息,畅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人等主体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渠道,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延长认购期3个月等“放心买”服务,倡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共同分担住房“以旧换新”交易费用。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拆迁安置,鼓励通过“房票”形式推动住房“以旧换新”。


(四)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包括定额补贴、全部或部分契税补贴、增值税补贴)、发放消费券等形式鼓励住房“以旧换新”,具体标准、执行时间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


(五)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六)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9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七)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跨银行、封闭式监管,进一步畅通二手住房交易“带押过户”。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6日起实施。

川妹推荐 




最新排名!四川大学,首次进入全球百强!
热搜第一!婚姻登记或不再需要户口簿!取消地域限制→
重磅!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批调档线出炉
警方通报:董某(男,39岁)持刀拒捕












 热门视频推荐 

更多精彩视频

欢迎关注四川新闻网视频号

来源丨成都住建编辑丨黄成群、李   欢(实习)责编丨雷   雨审核丨戴璐岭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四川新闻网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