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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丨现代政治思想史:从霍布斯到马克思

世纪阅读
2024-10-01

英国埃克塞特大学政治理论教席荣休教授、享誉国际的《政治思想史》(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杂志创刊主编伊安·汉普歇尔-蒙克的经典著作《现代政治思想史:从霍布斯到马克思》中译本首次问世,为读者带来全新的思考与启迪。


本书原版于1992年问世,并在当年荣获英国政治研究会“麦肯茨图书奖”(W. J. M. MACKENZIE BOOK PRIZE),迄今为止,已经再版了十余次,并外译为西班牙语、土耳其语等多语种。蒙克对于政治思想经典学殖深厚、详略得当的介绍,激发了世界各地学者的学习热情,为大众研习政治理论提供了多面向的观察。今年是该书出版的第30年,蒙克教授带领我们走进“文本中的世界”,剖析“概念中的历史”,探寻“思维中的张力”,他对这些思想家的解读,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受到了学界的一致认可,正在成为新的经典。



中文版序


一位作者所能得到的最高赞誉,莫过于他的作品被认为值得倾力译成另一种语言,而能被认为值得译成中文更是一种莫大的奖赏。中英双语的读者和说这两门语言的人数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语种,而中国文化本身也有着最为悠久的、从未间断的历史。


我并不是语言学家,对中文也一无所知,但我对翻译的了解(即使我所了解的只是非常相近的语言之间的翻译)足以让我意识到,把我所写的这本大书译成和印欧语系(英语便是其一)有着天渊之别的另一种书面语言需要付出多少心血。对竭力完成此项艰巨任务的学者们,我自是不胜感激。


回顾本书,从首版问世到西班牙语、土耳其语等译本的相继推出,至今已经30年。同行们相信它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这是我的荣幸。我的初衷是深入分析为数不多的几位重量级现代西方政治思想大家的政治思想。当然,从连贯的、相互关联的(并非面面俱到的叙事)角度来说,不能称其为一部史学著作。书中的每个章节其实都是独立成篇的,它们诠释了每一位思想家(或者说某种意义上的思想家群体)的思想观念。但我的本意确实想着眼于从历史角度去理解每位思想家所处的时代环境,理解他们所试图表达的内容和他们所试图采取的行动,以及他们在此过程中所运用的方法和技巧——包括思想、比喻、修辞和论证等,从而说明他们的论证是如何借鉴了或预设了某些信念,这些信念需要被重新发现,需要予以详细阐述。这主要是为了便于现代读者理解,也为了能让他们知晓当时所发生的一切 。而且我认为,这些内容对非英语母语的读者更有助益。有鉴于此,撇开选定为主题的那几位思想家,提供有关其他思想家的大量历史细节,有时是必要的。比如,我力图证明,要理解洛克的论证框架,就必须理解罗伯特·菲尔麦的著述。不仅要理解菲尔麦对父权制的辩护——那是洛克所反对的,还要理解菲尔麦对他那个时代的契约论者的具体批评——那是洛克认为必须要予以回应的,并以此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同样,要理解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学分析,就必须回顾亚当·斯密和李嘉图(以劳动价值论为前提)关于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析。它们确立了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后期,从哲学转向经济学时所使用的术语和所讨论的问题。


思维导图


在英语世界的学术圈内(与欧洲大陆的情况有所不同),政治思想史这门课通常开设在政治学系、哲学系和历史学系。三者的关注点有着很大的区别。哲学系认为政治哲学近似于伦理学,而且在后实证主义那里,即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出版之前的20世纪大环境下,政治哲学被认为是一项主要从逻辑连贯性方面开展的、对论点加以分析和评价的活动,而提出这一论点的历史背景对任何问题的解读往往都无足轻重。在政治学系里,除迈克尔·欧克肖特学派之外,政治思想史的作用也常常流于表面:它只不过对那些想要熟悉“伟大思想家”的学生来说才是重要的。但是,解读这些思想家与现代政治状况和实践的关系会遭遇各种问题,特别是经验主义主导下美国的“政治科学”,它们往往秉持坚定的反历史主义观,并开始在英国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20世纪60年代后期,在政治理论领域掀起的那场著名的“历史的”或“剑桥学派的”革命,正是对此所作出的回应。我十分认同这场学术运动,尽管我自己并非“剑桥学派”的传人。


正如所有出色的辩证思想家所知,寻求和探索各种针锋相对的关系背后的意义,要远比解决这样的紧张关系更有收获。围绕政治议题的史学进路和哲学进路之间的思维碰撞,总是如此引人入胜。而中西思维方式之间的各种张力,也同样具有启示意义。荣幸之至的是,我能为此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英】伊安·汉普歇尔-蒙克

2022年于英国埃克塞特



书摘选读|个性的价值



接下来,密尔开始思考什么才是个人行动自由的可能限度;但结果他将有关探讨推迟到第五章。于是,作为替代,我们看到的是密尔对于他所谓的作为一种人生目的的“个性”之普遍可欲性的探讨。这是一个逻辑步骤。如果民众没有事先达成这样的共识——国家或社会对个人行动的限制是错误的,那么,试图让读者来探讨如何将这种限制最小化便是毫无意义的,尽管密尔很希望读者能参与这种讨论。他必须处理的问题——密尔实际上称之为“罪恶”——是“惯常的思维模式很难承认个人的自发性具有任何内在的价值……而是以猜忌和疑虑的目光打量着它”。


密尔指出,个性与自发性拥有其固有的内在价值。对于希望将他视为一个一贯的功利主义者的那些人(包括密尔自己)来说,密尔的立场提出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因为,假如自由的价值是“内在的”,那么就无法以其他的价值来为自由提供辩护,更不用说以功利主义的、后果主义的理由来为自由提供辩护。另一方面,如果以这种方式为自由辩护,那么,密尔所赋予自由的价值,就有被仅仅视为一种工具性价值的危险,而密尔之所以提倡自由,也只是将其视为实现其他目的的一种手段。


密尔的观点基于习俗、被动性、懒散与革新、原创性、活力之间的对立。与布莱克(Blake)一样,密尔不认为善与被动性有任何内在的联系。活力是多才多艺的。“活力当然可以被导向坏的用途;但是富有活力的人永远比无精神、无感觉的人可以做出更多的善行。”但是个性的力量与活力只有通过运用才能被激发出来。上流社会对于各种怪异行为的厌恶,就像“是一种充满敌意的、令人畏惧的审查”,它不仅扼杀新思想,也扼杀了新思想背后的那种活力。这不只是表现为民众“宁愿选择那些习以为常的事物,而不是选择那些最适合其秉性的事物”。或者毋宁说,“除了循规蹈矩,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偏好”。在现代世界,“公共舆论”不仅为大众(在美国是指白人,在英国是指大多数中等阶级)所把持,而且其内容实际上也是由他们提供的,在确立舆论时,特立独行之人的影响实际上是被排除在外的。在这种情形下,“当纯粹由庸众所组成的普罗大众的意见,到处都成为或者正在成为支配性力量时,要制衡并纠正这种趋势,就要让那些思想上更为杰出之人越来越多地发挥其个性”。实际上,在这种奴性文化中,“仅仅是特立独行,仅仅是拒绝向习俗低头这种表率作用本身就是一种功绩”。


密尔将这种压抑的、静止的文化看作是一项深思熟虑的政策的产物,它最初起源于加尔文所发动的宗教改革。在加尔文看来,人性是如此的腐化,以至于“摧折人类的任何才华、能力和感受性,都并非是一项罪恶”。而维多利亚时期对于个性的压制、对于习俗和权威的屈从,就是这种心态的世俗残余。


密尔对其立场所做的正面论证则不那么容易确定。其中的一个论证近乎是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人类目的论。这种观点声称,那些能最大限度地推动人类潜力发展的环境(比如自由),总是比那些阻止或限制其发展的环境具有更大的内在价值。但是,密尔的很多论证在形式上是暗示性的、修辞性的,在本质上是审美的而非功利的。密尔此时所阅读的一本重要著作,也即洪堡的《国家行为的限度》(Limits of State Action)也共享这种审美理想,密尔在《论自由》的开篇就引述了这本书。对于其本身具有一种内在价值,严格地说其正当性并不建基于它对于其他价值的工具性作用的一种价值,这种论证线路是可以预期的。在《逻辑体系》的最后一章,密尔对艺术与科学做了一个普遍区分。科学是“探究自然的进程”。道德(精神)哲学的一部分也可以正当地称为科学——它处理行为的自然后果(包括那些与人类天性相关的行为)。但道德(精神)哲学中处理最终目的或诫命的那一部分,则属于艺术的领地,因为艺术告诉我们的是,“实现一种既定目的是可欲的”,而科学告诉我们的是,在何种环境下这种既定目的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为了证明个性以及高级功利概念(密尔认为,个性是这种高级功利概念的一部分)是正当的,密尔诉诸一种审美理想,这非常符合密尔就智力分工所持的更为明确的观点,也即艺术旨在阐发我们生活的目的,而科学则致力于寻找达成这些目的的确当手段。密尔宣称,培养个性将创造出其本身就是“高贵而美丽的沉思对象”的人类,它将让人类生活变得“丰富、多样而生机盎然”,将使个人变得“对于他自身更有价值”。


但在密尔对于个性的辩护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功利主义的论证,它们与密尔关于言论自由的论证形成了一种呼应关系。通过指出即便是我们中最因循守旧之人也能从中获益的别样道路,个人主义者不仅能实现自我,而且还能造福他人。正是通过我们所选择的生活道路,通过我们所提出的意见,革新以及革新所赖以存在的条件才能永葆活力,否则文明便会停滞不前,甚至枯萎而死。


密尔所说的“自由精神”与改革发展之间的联系表明,虽然自由有时候只是在维护现状,但他声称,在大多数情况下,“改良的唯一经久不衰的、永恒的源泉就是自由”。与黑格尔一样,密尔认为,“确切地说”,那些不允许发展反思性、创造性思想的国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如此),“是没有历史的,因为那里所存在的只是彻头彻尾的习俗的专制”。在密尔看来,让欧洲突飞猛进的不是其他任何优越的道德品质,而完全是“品格与文化引人瞩目的多样性”,但是,由于全民的同质化,由于阅读公众的出现、教育的进步、商业和交通的发展,尤其是公共舆论的统治,这种多样性正在被迅速腐蚀。


因此,正是在对个人主义的称颂和对于千人一面之有害影响的悲叹中,密尔完成了其对个性的辩护。个性之所以宝贵,既在于它本身表达了人类生活的最高价值,也在于它促进了文明进一步的发展,而后者也为密尔的如下观点注入了力量——他仍然将“基于人作为一种进步性存在这一永恒的、最广泛意义上的功利”作为其伦理标准。如果在考虑行为(或言论)的限制时所要计算的功利,不单单是特定行为的直接后果(对于当下的信念而言,它可能是一种令人痛苦的冒犯),而是更广泛的功利——作为旨在扩展个人尝试和提升个人多样性的自由政策之后果而享受到的更广泛的利益,那么,天平自然地就倾向于自由一边。


实际上,如我们所见,密尔的这些观点在其《功利主义》一书中已得到了部分证明。在其中,密尔指出,功利原则,虽然是最终的道德原则,但不应该用它来评估特定情况下到底该如何行动:“用第一原则来评估每一个行动”是错误的,“无论我们采用何种基本的道德原则,我们都需要次属原则来将其加以具体运用”,舍此别无良途。密尔似乎意在表明,自由就是这种基本的道德原则。虽然在特定情况下,运用自由原则可能会减损而非促进幸福,但长期而言,这种自由原则通过促进进步,通过强有力的智识发展和个性繁荣,将会创造出更多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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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思想史:从霍布斯到马克思》

【英】伊安·汉普歇尔-蒙克 著

周保巍 等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


本书是一部备受国际学界推崇的西方现代政治思想史权威之作。面对20世纪后期以来政治思想史领域中研究路径的争鸣,蒙克教授回归经典解读,兼取语境分析,力求剖析时代的焦点人物,其以霍布斯的“政治世俗化”为开端,依次介绍了霍布斯、洛克、休谟、卢梭、联邦党人、伯克、边沁、密尔、黑格尔、马克思等的思想,致力于将学术巨星的观点与政治史上的新潮流联系起来。


我们看到,以洛克、休谟为代表的思想家关注相对静止、复杂的道德哲学与政治信仰,而以卢梭、伯克为代表的学人则更多着眼于动态的社会、政治发展理论。蒙克祛除了晦涩、抽象的长篇大论,代以明晰简洁而不失深度的探讨,为广大读者了解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发展脉络提供了知识增量。


丨作者简介丨


伊安·汉普歇尔-蒙克,英国埃克塞特大学政治理论教席荣休教授,享誉国际的《政治思想史》(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杂志创刊主编,其著述包括《现代政治思想史:从霍布斯到马克思》《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 《政治理论中的概念和理性》等,作品多次被翻译为法文、德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荷兰文、土耳其文和韩文。


丨译者简介丨


周保巍,历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专治西方政治思想史、苏格兰启蒙运动和思想史方法论,译有《休谟传》《比较视野中的概念史》《卢梭与休谟》《民族语境下的政治思想史》《休谟书信集》(即出)等。

转编自【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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