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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才是最大的公益

2016-05-10 风灵 风灵

注:这是风灵13年的老文,以前发过一次,但排版惨不忍睹。鉴于很多读者朋友喜欢,为方便阅读,再重发一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文 风灵


有商业的地方,便有美德。——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的断言至为明智。但不幸的是,长期以来,人类的直觉一直与之相反。无论哪个民族,几乎都本能地痛恨商业和商人,“无商不奸”,甚至伟大如莎士比亚都认为商人阴险狡诈、惟利是图、不择手段,他们的财产是不正当的,他们的道德是低下的。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怪象,人类一面享受着发达的商业社会所带来的,数千年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富足安逸的生活,一面痛骂着商业和商人,以此为“政治正确”,以此占据道德制高点。


这种对商业的绝大误解,如哈耶克所言,是出于“一种原始的本能”,这种休戚与共和利他主义的本能只能适用于原始的小团体内,而扩展秩序中的规则与把小团体结合在一起的本能直觉是相互冲突的。[i]哈耶克认为,必须限制直接的利他本能,才能让人类生存发展,这是一个事关“生死存亡”的问题。这或许难以让人理解,但我们对商业和公益慈善稍加深入对比和分析即可发现,正是基于表面利己的商业,我们才能做到最好地服务于他人,服务于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商业,才是最大的公益。


一、商业的最核心目的就是服务于他人,但免费的公益活动(或慈善)并非如此。


我们这里所谈的商业,均是指基于自由选择的交换,而非权力干涉下的垄断或强买强卖。那么显然,在众多相竞争的选择中,要让消费者选择某一商家,高高兴兴地掏出钱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其所能满足消费者最迫切的需求,唯有最能满足消费者的人才是最赚钱的人。这就是米塞斯反复强调的“消费者主权”,也是我们平时常挂在嘴上的“顾客就是上帝”。商业活动归根结底是以消费者为核心,由消费者来决定的。商人既然是以营利为目的,必然会以满足消费者为其最大的追求,调动他所能采用的一切手段,时时刻刻关注消费者千奇百怪变化多端的需求,并据之调整行为,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因此,也只有在商业模式下,消费者才真正最受重视,真正能得到最恰当的服务。


但免费的公益或慈善与此相反。既然是免费,既然不要求从所服务的对象那里获取回报,那么,就是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被服务的对象处于中心地位。


1. 从事公益或慈善往往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道德需求,或者是为了实现自身既定的某种理想,以此获得精神收益(包括我自己),所以,其行动方式的设计通常不是以服务对象的各种需求为核心,而是“我要去做什么事”,“我想去做什么事”,等等。


“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内容,以及从事的大多数职业,都很难满足内心深处那种直接行善的‘利他主义’愿望。”[ii]公益或慈善提供了满足这种需求的途径。同时,商人是不自由的,他时刻处于消费者的指挥棒之下,要想自由地实现自己的理想,也必然和商业营利的模式相冲突。


虽然从事公益或慈善之人也是出于自己的(精神)利益,但人们基于利他的“道德”本能,认为这种行为是高尚的、理想主义的,而这提高了公益或慈善行为的收益,鼓励了这种本能的扩张。


2. 即使慈善家或公益人诚心实意地要“为人民服务”,但因为缺少了市场价格这一至关重要的信号,他们缺乏指引,不知道怎样做的效果才是最好。人的需求是无限的,而能满足需求的手段是有限的。公益或慈善常常面临需要帮助的人太多,而手上的资源太少的窘境。这种窘境是必然的,因为没有价格信号,很难人为地为许多看上去都非常迫切的需求进行排序。故决定该怎样服务最终还是取决于提供者,而不是取决于服务对象,以此方式行使,本身就注定是盲目的、效率低下的。


3. 需求是市场中发展的,由于缺乏市场,被服务者也很难提出自己的要求。一方面,白白地得到了他人的恩惠,这在道德上不允许受惠人再提出更多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受惠者无所失而有所得,他很难对自己免费得到的东西进行主观排序,甚至也不清楚自己更迫切的要求是什么。比如你送他一台笔记本电脑,他很高兴地接受了,但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更需要的是一部最新发布的某种智能手机。


二、商业是任何免费公益事业的物质基础。


既然商业是财富之源,那么需要消耗财富的公益事业必然要有商业作为物质基础,这一点比较好理解。而其更为具体的表现为:


1. 商人是慈善家的最大来源


这一点即使口口声声痛骂“无商不奸”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因为他们同学聚会时也会找老板同学买单,要办活动也会拉企业的赞助,到了有什么天灾人祸,更是点着名要各大企业尽一份“社会责任。”


最简单最表面的道理是,哪怕一个人再大公无私,再发下普度众生的宏大誓愿,也得有钱才行。与其找一百个穷光蛋凑点散碎银子,不如找个有善心的土豪就解决了大问题。


进一步的追问,为什么有许多商人愿意尽这样的“社会责任”?


商人中当然也有一心向善,怜贫济苦的“好人”,也有期望满足直接“利他“的道德本能的需求,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行善也符合成功商人的利益,如果这是他的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对他的要求。别忘了,商人存在的客观意义就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a.商人可在提供有偿服务时,附随地提供无偿服务。著名的,比如说麦当劳肯德基提供的“公厕“,解决了多少年来大城市里解决不了的如厕难问题;最近新闻又爆出这些24小时营业的连锁快餐店为流浪者免费提供栖身之地;而国内的餐馆也渐渐兴起了“待用面条”等公益活动;大型商场也会提供诸多免费服务,成都人最爱的伊藤洋华堂提供的服务达十几种之多;就连我家楼下的小卖部,我也时不时地去叨扰他。存点东西,打个电话,换点零钱,洗个手,等等,而这些事如果求助于别的邻居,就会显得十分冒昧。


b.随着科技的进步,资源的丰富,商人越来越多地提供边际成本较低的免费商品,以取悦消费者和潜在的消费者。比如谷歌公司几乎所有的软件产品都是免费的,其他的互联网公司也大体以免费为主,这极大地改善了消费者的整体福利。


c. 因为消费者希望自己选择的商家是有“社会责任感”的“有良心”的商家,为了响应消费者的这种要求,许多成功的企业或企业家在慈善活动中都十分踊跃。这在几次地震和其他严重自然灾害募捐时便可看出。


2. 商业较之纯粹的公益慈善事业,其最大优势在于商业具有自扩张的能力。同样是服务于他人,商业能为自身进一步的扩张提供资金资源,但免费的公益不能。


成功的商人,也就是最能让消费者满意的商人,必然是盈利的商人。那么,商人就有资源将这种成功的模式推广开来,以服务于更多的人,如果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就可以扩展更广,便如湖中的涟漪,一圈圈地扩大,直至最远的边界。这就是哈耶克所谓的扩展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商业规模扩大,成本降低,创新不断涌现,消费者的体验得到更大改善。仔细观察那些改变了我们生活的产品或服务,莫不如是。


但公益慈善不同,公益慈善不能为自身的扩展提供必要的资源。消耗资源和免费服务之间的矛盾,随着它规模的每一步扩大而日益突出。比如说,办一家公益性的图书馆,所需经费较少,但如果将这个计划推广到全国,要办数十家上百家图书馆的话,所需资金将成十倍百倍增加,庞大的资金全仰仗外界筹款,其负责人就无法专心于业务,主要精力将花在筹资上。事业愈要扩展,这种压力愈大。同时,由于没有利润和价格的信号,公益组织主要依靠精神上的凝聚力,评价和激励其员工存在困难。员工如果是兼职的,那他需要从事别的工作来养家糊口,无法要求他全心全意投入其中;如果是全职的,也难以评估他的工作成绩,以进行奖罚。任何事业要想日益进步,都需要长期的投入和积累,但公益慈善缺乏自扩张的能力,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成为制约它的最大瓶颈。


而唯有商业活动或类商业活动能缓解这种矛盾。比如,直接向服务对象募捐(其实是自愿付费)、为捐赠者提供服务(比如巴菲特午餐或类似计划),或者就某些增值服务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等。


三、穷人更需要的是商业,而不是慈善。


对穷人而言,因为其所拥有的资源很少,如何最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是最大的问题。因此,穷人更需要的是有效率的商业,而不是低效的慈善,这样,才不会陷入“扶贫扶贫,越扶越贫”的恶性循环。


1. 商业能满足穷人最迫切的需求,引导穷人最有效地利用他最有限的资源。


前面已分析过,公益缺乏市场价格,即缺乏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的对比信息,不仅会给施惠者分配资源造成困难,也会给受惠者使用资源造成困难。如果是免费得到的东西,即付出的边际成本为零,对它的任何使用其收益都为正,穷人就难以确保最有效率地使用这种稀缺资源。比如,给穷人每人免费发放一万元现金,与他自己挣得的一万元,在消费时的计算方式显然不同。正如俗话所说“有付出才会珍惜”,免费的更容易造成无谓的浪费,而如果免费发放的物质的实际成本高昂且数量稀缺(商家如谷歌主动提供的免费服务不在此限,但大部分生活资料的真实边际成本仍然高昂),这两者之间就存在着根深蒂固的矛盾,易导致慈善行为尤其是长期项目的难以为继最终失败。


显然,互惠的商业能解决这一问题。交换的价格是高是低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保证双方受益。对商家,收益高于成本;对穷人消费者,收益也高于成本。商人会尽全力满足穷人的最迫切需求(比如尽量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穷人则能确保买来的东西将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使用(否则他就不会买),从而真实地改善他的生活状态。


2. 商业会产生资本积累,为穷人提供工作岗位,改善穷人的收入。


商业不仅能帮助穷人以最有效的方式消费,更能提供工作岗位,提高穷人的收入。没有资本的投入,没有资本品的积累(比如工厂厂房、机器设备)等,就没有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就不可能有更多的工作岗位和更高的工资(工资高低取决于边际生产率)。授人以渔才是真正的脱贫致富之道。


四、商业能避免免费公益中的寻租行为,减少资源的浪费。


总体而言,资源往往是稀缺的,将这种稀缺的资源免费奉送,以满足人们无穷的欲望,显然是不可能,因此,必然存在数量控制。这种数量控制不是通过自愿的市场交易行为自动产生,而是设定某种人为的“客观”(实际上是主观)标准,这就很容易产生寻租。


比如说,我们设定在全国选取十个贫困地区进行扶植,但全国想要得到这种扶植的地区可能数以倍计。这些潜在的竞争者就会各显神通,在非生产性的领域进行争夺,比如动用舆论或政治资源,或是伪造数据,贿赂评委等。这些消耗对每个地区而言有利可图,但对社会显然是无益的,而且其成本高昂,甚至很可能超过将发放的免费资金总额。


由以上可见,商业是一切公益活动的基础,其实它本身就是最大的公益。人类文明的产生和发展都依赖于我们控制直接行善的利他本能。我们必须通过后天的学习认识到“市场是唯一已知的方法,它能够提供信息,使个人可以对他们直接有所了解的资源的不同用途的相对利益加以权衡,并且不管他们是否有此意图,他们能够通过利用这些资源,为相距遥远素不相识的个人的需求提供服务。”[iii]





[i]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第9页。

[ii]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第17页。

[iii]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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