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保护私有财产就是保护富人吗?
文 风灵
2007年初通过《物权法》,转眼快十年了。
笔者那时还在学校念法学,犹记得物权法通过前夕,全国上下吵成了一锅粥。缘起北大有个法学教授写了万字公开信,声称“穷人打狗棍不能和富人宝马别墅一样保护”。近十年过去了,恐怕还有许多人困惑于此,平等保护私有财产就是保护富人吗?
人人心中都藏着一个梁山好汉劫富济贫的梦,教科书也明确告诉我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最腐朽的思想。平等保护私有财产,打狗棍和宝马别墅一体保护,似乎就剥夺了这样的梦。然而,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劫富济贫,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要能劫得了富。
富人有比穷人多得多的手段和资源保护自己的财产。他可以安装防盗设备,可以请私人保镖,可以狡兔三窟,可以转移财产,可以移民……除了合法的方式,还有黑色的灰色的种种办法。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就算没有国家法律保护私有财产,富人也能够靠自己的力量来弥补,你很难动得了他一根汗毛。
强盗、小偷和骗子不是小说里浑身是胆的侠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侵犯财产同样也要计算成本、收益和风险,犯罪分子也喜欢捏软柿子。徐玉玉被骗学费后,满心悲愤:咱家都这样了,为什么还会出这种事?她用生命也没能想明白。恰恰是穷人,恰恰是弱势群体,更容易遭到不法侵犯,各种贪财之徒瞄上的多是农民、大学生和退休老人等。穷人比起富人更为依赖法律的保护,没有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不要说打狗棍,就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会被人抢走、骗走。
其次,就算劫得了富,就会拿来济贫么?
前面说了,富人可以动用许多资源来保护自己的财产,一般人打不了他的主意,能打富人主意的就不是一般人。野心大,思虑远,敢冒风险,手段也非同寻常,当然运气还要好,才能实现逆袭。问题是,这种人花了偌大的力气,甚至赌上了身家性命,提着脑袋造反,劫了富,就是为了济贫么?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为天下穷苦大众谋福利么?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有人信了。但后果是什么呢?什么“闯王来了不纳粮”,什么“天朝田亩制度”就不说了,最近的例子不过六十来年,殷鉴不远,墨尚未干。
当然,会有人心存不甘,现在富人多为富不仁,不义之财也要保护吗?当时起草物权法的专家的回答是,物权法不解决不义之财的问题,这该由其他法律解决。听上去这似乎是中规中矩的标准答案,却并不能让人满意。事实上,保护私有财产,正是遏制大发不义横财至为关键的措施。
所谓的不义之财,无非是靠暴力或欺诈而得到的财产。而保护私有财产,是保护每个人的私有财产,包括叫花子的打狗棍。私有财产得到了保护,靠抢靠骗就再也行不通,要想发家致富,除了有人白送你外,就是靠自愿交换了。世界上最难的事之一就是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把钱放进你的口袋里。只有为他人提供更好的条件,才能达成交易。你想要根打狗棍,所提供的价值,就打狗棍的主人看来,必然要超过打狗棍才行。
富人,即使早期敛聚了不义之财的富人,再也不能欺负穷人,如果不能为他人创造价值,很快就会坐吃山空。近代市场经济在欧洲兴起之后,那些靠封地盘剥农民的贵族和地主不久就趋于没落,权势一落千丈,子孙后代甚至陷入穷愁潦倒。而在现代竞争尤为激烈的市场中,要想维系财富就更加不易。所以,最仇视平等保护私有财产的,恰恰是没落的贵族,是既得利益者,或者怀着要当天下之主坐拥江山的野心之辈,只不过他们往往打着为民做主,为民请命的旗号来蛊惑人心。
另一方面,穷人要想白手起家脱贫致富,也必须要有私有财产的保护作为基础,努力奋斗所得的点滴成果才不至于因巧取豪夺而化为乌有。
至于废除私有财产制度,建立公有制,是不是就是穷人的福音了呢?就经济学而言,凡是具有竞争性的物品(也就是说我在使用的同时你就不能使用的东西,比如食物、电脑、土地、石油等等),最终必然是由具体的人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不管你叫它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全体人民共同行使所有权,技术上没有可能。
正如米塞斯所说,资本主义的生产手段归私人所有,但是,虽然归私人所有,所有者却只能以私有财产来服务于社会。这是财产社会化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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