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平等

2016-12-12 风灵 风灵 风灵


 

文  风灵

 

一个社会若是把平等置于自由之上,那么最终的结果是既没有平等也没有自由。运用强制力量来追求平等,只能摧毁自由;而且,强制力量,即便最初是为了实现良好的意图才使用的,最终也会为一小撮人所攫取,他们以之来牟取私利。——米尔顿·弗里德曼《自由选择》

 

一、自由与权利平等

 

某种意义上,自由与权利平等是同义语。但此处的“权利”必须严格限定,只限于消极权利,即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财产权和人身权),而不包括“积极权利”,即要求他人做某事的权利,除非基于自愿达成契约。

 

权利平等一词相对含糊,易引人误解。常见的如,以平等的名义,强迫他人缔约或不缔约的权利。假如某家老板不愿意和某个或某种消费者打交道,拒绝卖东西给他;或者因种族、信仰、语言……等原因,不愿意雇佣某人,他是不是侵犯了某种权利平等?但自由并不包含这样的权利平等,因为拒绝缔约的老板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

 

因此,机会平等的说法也易产生歧义。机会平等到底是指每个人都有权利用自身的资源追求幸福,还是他人所拥有的资源必须给予每个人平等的利用机会?比如,一所非公立的学校,有没有权仅以成绩来录取学生,而不考虑在不同族裔之间的公平分配?

 

并且,权利平等是难以用公平而客观的尺度衡量的概念,最终仍须回到自由。如果一个人没有受到他人意志的强制而行动,即他是自由的,那么就可以认为,他与他人是平等的。

 

二、完全平等不可能也不可欲

 

完全平等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欲的。

 

首先,完全平等无法定义。每个人自从呱呱坠地,就处于自然的不平等中,那么,什么是完全平等?

如果将完全平等定义为每个人得到同样的东西,无论男女老幼,美丑贤愚,都分到完全同样的东西。若以此为平等,显然并不是真正的平等。减肥的美女一天只吃一顿饭够了,干体力活的壮汉每天也只吃一顿饭?聪明的孩子送去念大学,智力障碍的孩子也送去念大学?

如果将平等定义为每个人根据其自身情况得到不同的东西,那人与人的差距必然存在,完全平等何从体现?

 

也许最好的定义是每个人得到其应该得到的东西。若此,除了上帝,谁能决定每个人应该得到什么?如果非要在凡尘俗世中找出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来作这种决断,那拥有这等生杀予夺大权的人或组织的地位如何?与被决定被分配的人是平等的吗?类似的社会实验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了,其结果只能是“所有的动物一律平等,但一些动物比另一些更平等。”如米塞斯所说:“一方面,是像神一样的全能的独裁者;另一方面,是一些为成为独裁者计划中的棋子,而交出自己的意志和理知的大众”。人为地平等分配,往往会造成更大的不平等。这在历史上已经有过许多明证。

 

其次,完全平等不值得追求。

反自由主义的思想总认为,自由主义固然能改善普通人的经济状况,但无法消灭贫富差距,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几乎成了自由主义最大的罪状。

这种说法将完全平等视为了一种值得追求的最高目标,但是,扪心自问,你真的愿意生活在一个完全平等的社会吗?你和你的家人、邻居、朋友的生活没有任何差别,你们都吃同样的东西,穿同样的衣服,看同样的书,接受同样的教育,欣赏同样的电影或电视,拿同样的工资,干同样的活……如果你比别人勤劳些或运气好些,多了点收成,那也马上会被征收用以平均,这就是你所追求的理想中的天堂?

一个完全平等的社会将不会有任何进步的动力,因为任何进步都源自于差异,追求完全平等,就是追求停滞不前,乃至文明的退化。

 

有人会说,我们不要求完全平等,只要求“最低限度生存资源均等分配”和“在此基础上适用合理差异”,但同样的问题,谁来决定“最低限度”和“相对合理”,什么是“均等分配”?谁来分配?分配给谁?谁又有权规定别人的财产超出了“合理”的范围,从而应予取予夺?违背财产所有权人意志的分配,真的不会导致暴政?

 

三、自由可改善不平等

 

虽然自由不能完全消除不平等,但可以改善极端的不平等,甚至是迄今为止,促进平等的最好方法。

 

自由意味着最大化的选择机会。基于自利的本能,人们会努力改善不满意的现状。自由社会提供各种的机会,每个人都可充分尝试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从而由下往上流动。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机会越多,成功的概率越大。最自由的地方,一个人就有最大的可能发挥自身的能力并获得回报。而且,社会的不断进步,即使处于最底层的人也能从中受益。同时,这也是充满希望(梦想)的社会,没有什么永恒不变,到处都有机遇,只要抓住一个,或许就能改变一生。那么,既没有绝对的贫困,也没有不能改变的贫困,所谓极端的不平等就只是个虚构的传说。

 

自由社会的特征是“精英循环”。正如帕尔默的总结:“无人能因出生的机缘而保证某种地位,或不落入某种处境。“富人越富而穷人越穷”的俗话不适用于自由市场,而适用于重商主义和政治裙带主义,也即是适用于财富大小取决于与权力的亲疏关系的制度。在市场中,更常见的情况是富人过得确实不错(但依据其社会的标准,未必能一直保持“富有”),也有很多穷人发家致富,进入中上流社会。……阶层的分类象是酒店里的房间或公交车上的座位,总有人占据这些位置,但不会总是同样的人占据。研究市场化社会中不同时期的收入分配,可发现大量的收入变动,许多人在收入分配中的位置上下浮动。然而,最重要的是,在繁荣的市场经济中,从最穷的人到最富的人,所有人的收入都会增长。”

 

相反,追求平等的社会中,是以人为权力来抹平自然的不平等,强制性固化现存的秩序,由于平等的不可能,这种制度安排,反会导致永久的不平等,个人努力无济于事,而这又进一步抑制了人性,扼杀了创新,最终陷入绝对的贫困和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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