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 x 杨立新 x 王轶 x 程啸=『民法学』第五版丨附民法总则评述文章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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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发言人 傅莹
自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编纂民法典”以来,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根据最高立法机关的安排,民法典编纂将按照“两步走”的思路进行:第一步是制定民法典的总则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步是编纂民法典的各分编,拟于2018年上半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3月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和广大法学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的颁布意味着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第一步已经完成,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法正式开启并实质性地推进了民法典编纂的进程,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系统化。因为,《民法总则》不仅统领民法典的各编、普遍适用于民法各个部分,也统辖各个民事单行法律,尤其是基于我国的民商合一立法体例,该法还统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等商事法律。因此,在《民法总则》颁行后,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都要协调好与《民法总则》的关系,并以其所确立的立法目的、原则、理念为基本的指导,从而最终形成一部价值融贯、规则统一、体系完备,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
有鉴于《民法总则》的颁行及本书第四版于2015年出版以来先后有若干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颁布,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故此,对于本书进行修订变得极为迫切。本书各位作者放弃休息时间,依据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全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尤其是本书第一编“民法总则”,几乎是由王利明教授重新撰写一遍。在各位作者的通力合作下,最终形成了本书的第五版。
全书依旧由王利明、杨立新、王轶和程啸四位作者共同撰写,具体写作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王利明 第1-12章(第一编)、第28-36章(第五编)
杨立新 第13-15章(第二编)、第40-54章(第六、七、八编)
王 轶 第24-27章(第四编)、第37-39章(第五编)
程 啸 第16-23章(第三编)
本书第五版得以顺利出版,最需要感谢的是法律出版社法律教育出版分社编辑吴昉女士。没有她的辛劳,本书第五版不可能以如此高效率、高质量的方式与读者见面。在此,对吴昉女士表示衷心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阮神裕,硕士生石倍童、吴倩云、孙思佳、江颖杰、李虹奕、裴瑶等同学协助校对了书稿并制作了本书第五版的课件,在此也一并表示感谢!
自本书第一版于2005年出版以来,转瞬已过去十二年,而本书之所以能够不断修订完善,推陈出新,全赖广大读者的支持与鼓励!对此,本书各位作者始终心怀感恩。值新版推出之际,衷心希望广大读者能够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并就书中存在的问题和可供完善改进之处不吝赐教。对本书的任何意见和建议,烦请发送邮件至:rechtcx@sina.com。
最后,祝各位读者学习民法愉快!
本书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案例截至2017年7月1日。
第一编 民法总则
第二编 人格权法
第三编 物权法
第四编 债法总论
第五编 合同法
第六编 亲属法
第七编 继承法
第八编 侵权责任法
附录分界线
(点击文章标题即可查阅原文)
王利明教授关于民法总则评述文选:
杨立新教授关于民法总则评述文选:
王轶教授关于民法总则评述文选:
程啸教授关于民法总则评述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