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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解读丨岳琴舫、蒋敏: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的解读

2018-03-16 岳琴舫、蒋敏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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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对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开展管理监督工作具有直接指导作用。」


全国律协副会长岳琴舫解读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

全国律协副会长岳琴舫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要求,指导律师依法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辩护代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对律师工作的管理监督作用,全国律师协会于2018年3月6日下发了《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开展管理监督工作具有直接指导作用。


一、《意见》的背景与意义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但黑恶势力作为社会发展的毒瘤,其与基层腐败、基层治理的恶性关系腐蚀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石,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坚定信念、美好憧憬相对立,必须扫除以净化社会环境。


中共中央、国务院、“两高两部”依据十九大精神,相继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将过去的“打黑除恶”升级为“扫黑除恶”,文件中措辞严厉、要求严格,显示了党和政府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的决心。这样的背景下,全国律师协会及时下发了《意见》。


《意见》以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为中心,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行使管理监督职能为支撑,形成三位一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机制。《意见》的下发,是对党和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响应,是对律师辩护代理、律所律协行业管理工作的布局指导。


二、律师的机遇与挑战


中央提出了任务要求,全国律协提出了相应意见,可以预见在未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量会大幅度增加。在这一形势下,律师行业要抓住难得的机遇,也要做好迎接挑战的充分准备。


(一)积极抓住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机遇点

第一,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实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过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律师依法执业的作用不容忽视。律师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是以人民群众最熟悉的事例作为以案释法的最佳教材,能够有效加强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并通过在辩护代理中展示律师专业才能和精神风貌达到宣传律师社会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积极效果。


第二,履行律师行业重要职责使命。律师执业活动的职责使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增加的情况下,律师将会得到更多业务机会。律师应当善用这些机会,勤勉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职业使命,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辩护代理工作,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秩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正确认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挑战性


第一,把握职业定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针对当前黑恶势力犯罪问题而采取的一次全面根本的治理活动,是夯实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人民幸福感,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要求。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准确把握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的政治定位,保持思想与行动的高度统一。


第二,直面执业风险。

刑事案件相比其他类型案件在性质上更加严重,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对社会的影响力等多种因素使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面对着巨大的风险,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更是如此。这种风险是多重的,包括律师不保持自省而导致思想滑坡的风险,外部通过腐蚀律师思想、侵害律师权利来干扰律师依法执业的风险,律师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而面对的社会舆论风险等等。


第三,提高执业水平。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常出现暴力、财产、经济犯罪的交叉重合,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困难,对律师在执业知识广度和深度上有更高的挑战。相关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内容较复杂,律师必须付出时间精力来反复研读琢磨,才能在实践中更好的适用法律。


三、依法执业与行业管理


从中央文件、国家领导人会议讲话到此次全国律协《意见》,“依法”二字频繁出现,可见坚守法治要义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调。律师作为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直接参与者应当坚持贯彻依法执业,律所、律协作为律师群体的管理组织者应当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这样才能保障我们在此次斗争中方向不走偏、行动不掉链。


(一)坚持依法执业


依法执业是扫黑除恶办铁案的基础。《意见》基于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挑战与机遇,在第二部分着重强调了律师从接受委托、辩护代理、维护执业权利到执业行为都必须依照法律进行。正如黑恶势力从基层渗透,律师工作与案件紧密接触,依法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是维护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律师执业活动中的一个法律漏洞让犯罪案件办理功亏一篑,就可能影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效果和进程。因此我们要努力钻研学习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把握黑恶势力的认定特征,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细微环节都严扣法律规定,既让他人挑不出错,也是自己行得端坐得正的底气,更是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能通过历史检验、人民检验、社会检验的根本。


(二)规范行业管理


第一,律所和律协应当形成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联动机制。

根据《意见》要求,律所应当建立接案审查制度和报告备案制度,律协应当检查监督报告备案情况。这种联动机制有助于律所、律协和其他管理部门第一时间掌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情况,发现其中隐藏的利益冲突及线索,研究分析基层黑恶势力犯罪发展趋势,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各部门协调合作、源头治理黑恶势力犯罪的长久之策。


第二,律所和律协应当加强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培训机制。

办理黑恶势力案件,律师既需要自我提升,也需要来自外界的帮助引导。律所集体研究制度和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应当就黑恶势力案件分析总结有益经验,组织实施对律师的专业培训,帮助律师遇到重大问题时,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这是律师规范执业的技能保障。


第三,律所和律协应当完善针对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

律所和律协应当全面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政策制度,引导律师通过正确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同时要为执业权利受到侵害的律师及时发声,为依法执业表现优异的律师表彰奖励,这会为律师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带来极大精神动力。


同时,当律师出现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时,律所要敲响警钟、及时上报,律协要做出相应处罚,在律师行业内划清依法执业的红线,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行业队伍。


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既会带来为社会惩恶扬善的职业成就感,也要面对附加的执业风险和挑战。在中央文件的要求下、《意见》的整体框架下,各地律所、律协应当带领全体律师们坚持依法执业,监督规范行业管理,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行、安定和谐社会的建成贡献律师行业的独特力量。


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解读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

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



2018年3月6日,全国律协发布《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为律师依法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提供了行动指引。《意见》阐明了律师辩护代理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监督举措,具有现实指导作用。


一、《意见》认为,律师依法开展黑恶势力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强调,“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可见,严格依法办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内在要求。


律师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员,依法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使扫黑除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必然要求。


对此,全体律师应充分认识到律师依法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高质量的辩护代理,发挥律师主体职能作用,对于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司法人权的重要意义。


二、《意见》提出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依法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也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基本准则。


在法律适用方面,《意见》要求准确把握《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共同犯罪、犯罪集团以及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等规定,掌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刑事司法政策。


在案件办理方面,《意见》从接受委托、尽职辩护、维护执业权利、规范执业行为等几个角度强调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辩护代理工作全过程的合法性,要求律师从工作伊始就应关注执业行为的合法性。无论是办理委托手续、具体的辩护工作,还是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手段,以及执业规范等,均需明确法律依据,严格依法办理,杜绝不当、甚至是是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质量

办案质量是律师职业的生命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律师主体职能作用,更需确保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质量。


《意见》高度重视办案质量,针对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各层面提出了提高办案质量的举措要求。


1、律师协会层面,“各地律师协会要积极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律师协会会长、刑辩委员会委员和刑事辩护代理律师骨干积极参加相关司法机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共同研究制定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手册,形成法律政策理解把握的共识,加强一体执行”,“各地律师协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加强办案指导,协调困难和问题,及时应对舆情。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增强刑事辩护代理律师执业技能和水平。”“鼓励优秀刑辩律师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要督促律师事务所指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能够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律师事务所层面,“办案过程中,做无罪辩护或改变案件定性时,律师事务所要组织集体研究,依法提出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代理意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和要求以及有关制度规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检查督导制度,指定专门业务机构或专人负责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指导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3、律师层面,“应当高度重视庭前准备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提出高质量的辩护代理意见”,“在庭审程序中准确把握庭审发问质证规律,掌握充分的法庭辩论技巧,切实提高庭审辩论能力。律师庭上辩护工作要做到观点鲜明、条理清楚、逻辑严密、论证有力”。


(三)自律

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既是一项律师业务,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律师应当加强自律,依照法律及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意见》从保守秘密、遵守秩序、不当言论、制造舆论、案件炒作等方面均对律师提出了自律的要求,并要求律师事务所建立报告备案制度、检查督导制度,把握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第一道关。


三、《意见》要求律师协会依法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是律师的执业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是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律师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杜绝违法违规以及不当行为,这是提供优质的辩护代理服务的前提和保障。自律还需与他律相结合,律师协会是律师行业自治组织,除了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业务指导,也应加强行业监督工作。


《意见》提出,“认真整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中每个环节可能遇到的问题,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反映情况,做好预案,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同时,“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执业行为规范和执业纪律的行为,要依照协会章程和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给予相应行业处分”。早提醒、早纠正,抓早抓小,也是避免因失小而酿大错,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执业安全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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