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那些有温度的视觉记忆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界曾有这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科班生"。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界曾有这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科班生"。
"五院四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高等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五院四系成员高校
校名 | 主管部门 | 中央部属 | 前身 | 所在地 |
中国政法大学 | 教育部 | √ | 北京政法学院 | 北京 |
西南政法大学 | 重庆市 | 西南政法学院 | 重庆 | |
华东政法大学 | 上海市 | 华东政法学院 | 上海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教育部 | √ | 中南政法学院 | 武汉 |
西北政法大学 | 陕西省 | 西北政法学院 | 西安 |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教育部 | √ | 北京大学法律系 | 北京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教育部 |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 北京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教育部 | √ | 武汉大学法律系 | 武汉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教育部 | √ | 吉林大学法律系 | 长春 |
温故,而知新
艾学灋 || 编辑整理
五
院
四
系
,
那
些
有
温
度
的
视
觉
▼
五院四系之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厚德 明法 格物 致公”
1979 年第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之后,国家的立法工作也取得了 大的进展,先后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大批法律。法制建设的快速推进也带动了法学教育的发展,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推动法制建设进程,成为法学院校的紧迫任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新局面的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速发展法学专业的教育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法大学应运而生。
▲一九八二年刘复之同志在办公室工作时留影
1980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政法委书记彭真提议创办中国政法大学,并得到了胡乔木的支持。自此,司法部积极进行筹备,准备成立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也得到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在1982 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提 议将筹办中国政法大学作为重要议题讨论,并三次为中国政法大学选任校长,最初曾经安排彭真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但是因彭真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不再兼任职务只能作罢,后来曾选任陈丕显,最终决定由刘复之担任。
1982 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在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指出,“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办成我国政法教育的中心”。这一重要批示既提出了建校速度方面的要求,也对学校的办学质量提出具体要求。1982 年2 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筹备工作计划。
▲原司法部副部长陈卓
1982 年9 月,由司法部副部长陈卓带领一个工作组,到北京政法学院调研,了解北京政法学院的相关情况和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考察学院的领导班子,以及筹备成立 中国法律大学的条件———此时尚 未明确新成立的专门培养法律人才的大学的名称。此后,中央下发 82 年5 号文件,正式定名为“中国政法大学”。经过两个月的调研,工作组离开学校,向中央汇报考察情 况。中央认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的条件基本成熟,同意筹备建立中国政法大学。
1983 年,在教育部、国家计委、 北京市委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大力 支持下,中国政法大学的筹备工作初具规模。
▲邓小平当年为中国政法大学题的字
1983 年2 月,中央任命 司法部长刘复之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司法部党组成员陈卓任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云光任党委副书记、第一副校长,余叔通任副校长、党委委员。1983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司法部《关于同意中国政法大学成立的正式报告》。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前身的,北京政法学院1952 年成立,1979 年复办,办学历史长,师资力量强,学 科带头人多,在这个基础上扩建一 个新学校是比较可行的方案。所以后来的中国政法大学就是在北京政法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了“一校三 院”:本科生院、进修生院和研究生院。
根据当时的建校方案,中国政法大学的总规模为7000 人(学 生)。学校实行一校三院制:以原北京政法学院为基础建立本科生院, 规模5400 人,学制4 年,当时有 1600 多人;以原中央政法干部学校 为基础建立进修学院,规模为1200 人,培训对象为政法各部门处级以 上干部;成立研究生院,主要是培养政法教育的师资,当年教育部批准招收100 人。学校当时有教授5 名,待批教授3 名;副教授22 名, 待批副教授32 名;讲师190 多人, 总共有教师200 多人。
▲1952年北京政法学院成立之初,部分校舍平面图(校址在沙滩北大旧址)
▲1952年院系调整时,北京政法学院与北京大学关于沙滩校区分割红线图(红字部分为北京政法学院校舍)
校部暂定原北京政法学院,新校址定在黄村卫星城,拟作为本科生院,基本建设 规模15 万平方米。
▲1953年1月,钱端升被任命为北京政法学院首任院长,这是毛泽东当年签署的任命状。
▲北京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曹海波在1979年的开学典礼上作讲话
▲中央教育部部长杨秀峰(前排中)在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刘镜西(前排左)的陪同下视察北京政法学院校舍
▲北京政法学院的教师讨论会
▲1954年10月17日,北京政法学院第一届运动会
▲北京政法学院师生庆祝五一劳动节
▲1955年机械七联顾秉耀赴北京政法学院留念
▲北京政法学院教师许显侯在参加学生学习小组讨论
▲北京政法学院校园一角
▲北京政法学院司法鉴定实验室一角
▲北京政法学院学生文艺汇演《天山之舞》
▲北京政法学院五四青年节文艺汇演大合唱
▲1981年北京政法学院历届毕业生在中央政法干校第十九期学习期间合影
▲1956年,留苏归国的江平执教于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成为那个时代一心报国的“海归”。
▲北京政法学院学子留影1
▲北京政法学院学子留影2
▲北京政法学院师生劳动场景
▲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杜岭派出所欢送北京政法学院同学留念
▲北京政法学院学子留影
五院四系之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博学笃行 厚德重法”
偏居西南一隅的西南政法大学,曾被称作中国法学的“黄埔军校”,也有人评价它是中国法学教育最成功的典范。
▲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校门
▲刘伯承校长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刘伯承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正阳学院、相辉学院、重华学院和求精商学院合并成立西南政法学院,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
▲1950年代的西南政法学院校门
▲关于恢复西南政法学院的通知
▲西南政法学院的牌匾
▲西南政法学院同学合影(左一为周圣言、左二为王敏远、右一为景汉朝、右二为兰海宁)
▲西南政法学院复校后同学们的劳动场景
▲西南政法学院78级学生正在学习毛著
▲被誉为“法学的黄埔军校”的西南政法大学78级
▲贺卫方老师参加1978年统一招考时的准考证
▲大学时期的许江教授(左一),杨忠民教授(中),贺卫方教授(右一)
▲1980年代的西南政法大学校门
▲西南政法学院烈士墓校区1980年代中期景色
▲1985年初冬的一天,1983级学生黄宣在西南政法学院男生3宿舍3512寝室
▲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系本科1983级17班进校30周年影像记忆
▲1986年9月大四第一学期黄宣在西南政法学院新教学楼前留影
▲庆祝西南政法大学恢复招生三十周年78、88、98、08级代表向教师献花
▲1990年代的西南政法大学校门
▲现今西南政法大学的校门
五院四系之
华 东 政 法 大 学
“笃行致知 明德崇法”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体,兼有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曾用名有三:第一个是圣约翰书院,第二个是圣约翰大学,第三个是华东政法学院。
▲圣约翰书院旧貌
▲圣约翰大学校门
▲在蒋介石政府败退台湾后,胡适、蒋梦麟、梅贻琦都去了台北。1952年,新中国政府对全国旧有高等学校的院系进行调整,所有教会大学和私立大学全部裁撤。图为1950年12月,在反美爱国抗议奥斯汀运动中,上海圣约翰大学师生员工反美爱国大会。圣约翰大学是中国第一所近代大学。
▲此处有必要提及另外一所大学,即曾进入世界前50强的国立中央大学!
1949年部分师资力量迁入台湾,文学院理学院组成南大、商学院成了上海财大、法学院成了华东政法、影音部成了北京电影学院、音乐学院成了中央音乐学院、医学院成了上海医科大、电子学院成了成都电子科大…共瓜分为20多所院校。该校就是曾经的国立中央大学。国立中央大学是南京大学等著名院校的前身,位于国民政府首都南京,是当时中国的最高学府。
怀施堂(现名韬奋楼)于1894年1月26日(另据MARY LAMBERTN的《ST.JOHN'S UNIVERSITY SHANGHAI 1879-1947》记述为1894年1月28日)举行奠基典礼。系拆除1879年4月建筑的四合院,用原隅石奠基,以示新旧继续不绝之意。1895年2月19日举行落成典礼。基地面积3242平方米,建筑面积5061平方米,砖木结构,计87个房间。这幢约大第一建筑物。
▲卜舫济
由该校美籍校长卜舫济(Francis L.H.Pott)经手筹建,耗资2.6万美元(折合白银31834两),其中2万美元是他在1892-1893年回美国休假期间在美募得,其余在中国募取。
▲思孟堂旧貌
▲思颜堂旧貌
1903年,我用庚子赔款基金兴建了“思颜堂”,以纪念中国籍牧师颜永京先生,今改名为四十号楼。孙中山先生曾在这里发表过“民主国家,教育为本”的著名演讲。
▲校长楼旧貌
▲树人堂旧貌
▲六三楼
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我为阻止学生参加反帝斗争宣布停学,与学生发生强烈冲突,以孟宪承为首的17名教职员及553名学生愤然离开我。这就是历史上的“六三”事件,“六三楼”因此得名。
▲约大校友宋子良全家照。
前排左起依次为宋子安、宋庆龄、倪珪贞、宋蔼龄,后立者左二人为宋子良。
1952年6月,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社会系合并组建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校门
▲华东政法学院干部专修科87级全体师生毕业纪念
▲华东政法学院干部专修科88级全体毕业生纪念
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校门
五院四系之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严谨、求实、文明、公正”
1937年前的11月1日,红色圣地延安的延河之滨,飞机场旁,北倚清凉山,南向宝塔山,一批新窑洞建成——为培养抗日干部,中国共产党创办了党的第一所高级干部学校:陕北公学。此后的几年,陕北公学培养了1.3万名抗日干部。毛泽东在此留下豪言壮语:“因为有‘陕公’,中国不会亡!”
▲陕北公学校门
▲陕北公学里学生们正在听毛泽东作报告
西北政法大学前身正是1939年11月复办的陕北公学,又称后期陕公(1937年成立的陕北公学,后历经华北联合大学、华北大学,成为今天的中国人民大学)。
▲延安大学旧址
1941年陕北公学(后期)与中国女子大学、毛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了延安大学,吴玉章任校长,校址在陕北公学原址。
▲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校门
1949年延安大学迁至西安,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陕西省政府主席马明方兼任校长。1953年西北局决定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改组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次年底改组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
▲西北政法学院首届学生在校门前合影
1958年9月,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北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探讨:跨学科法治系统研究杂志》部分探讨编辑部成员与顾问合影
▲20世纪80年代前期,常远(左1,时为西北政法学院本科生、西北政法学院《探讨:跨学科法治系统研究杂志》总编)邀请著名音乐指挥家李德伦(中)到西北政法学院(后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进行前沿文化演讲,并探讨艺术与科学、艺术与反封建、艺术与文明等一系列严肃主题.左2马深(时为西北政法学院本科生院学生会学习部长、西北政法学院《探讨:跨学科法治系统研究杂志》发起人之一)
2006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学院雁塔校区大门
五院四系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3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至今已有近60年的办学历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前身中原大学 毛泽东题词及创办人照片
▲一九五三年《中原大学政法学院》毕结业证(李伯刚)(白镇周)
▲中原大学第一二大队毕业合影
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
▲中南政法学院校门
▲中南政法学院学生
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上述政法类院、校、系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恢复高考制度后的首批法律专业本科生。
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
▲邓小平为中南财大题字
▲中南财大投资管理86届毕业留影
▲中南财大93届财会毕业留念
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
五院四系之
北京大学法律系
“爱国 进步 民主 科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在了解北大法学前我们有必要先多了解一点北大校名和地址变迁史
1898年,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筹办“京师大学堂”。
▲京师大学堂匾
▲京师大学堂教职合影(背景为藏书楼)
▲京师大学堂的两位高管
▲1903年京师大学堂仕学、师范师生合影
▲京师大学堂旧址,原马神庙和嘉公主府,位于今北京景山东街。
▲京师大学堂足球队
▲1903年底,京师大学堂首次派出39名学生出国留学,其中31人为师范馆学生。图为欢送出国留学同学合影。
▲京师大学堂1907年首次举行毕业典礼。图为京师大学堂学生杜福堃毕业文凭
1912年,经北京市临时政府批准,京师大学堂改名为“北京大学校”。
1927年,张作霖在北京就任海空大元帅期间,将北京国立9所高校合并为“京师大学校”。
1929年8月6日,国民政府将本校改名为“国立北京大学”。
▲国立北京大学
1937年,卢沟桥事变,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组成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西迁至昆明,改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直至1946年10月复员,重称“北京大学”。
▲1968年国庆前夕,北京大学红卫兵和革命学生敲锣打鼓,换上新校匾。这幅字是毛泽东1950年题写的。如今北大用的还是这几个字。无独有偶,清华大学西门上的“清华大学”四个字也是毛泽东1950年题写的。
1898年,京师大学堂建立,校舍在景山东门以东马神庙附近、乾隆年间嘉公主府已空闲的府邸内。
1916年,本校在东城金沙滩大街(五四大街)新建校舍,因大楼墙体多用红砖砌成,故称“红楼”,为校部、图书馆和文科教室,在1920年是为北大一院、文学院。北大二院为理学院,院址在原京师大学堂。北大三院为法学院,在北河沿大街现民政部处。北大医学馆在今宣武区后孙公园胡同,今北京四十三中学处。
1938年西南联大成立。梁思成负责新校园规划,1939年4月新校园在昆明落成,各种建筑近百栋。
1952年,北京大学和燕京大学合并,迁到了西郊海淀现在的“燕园”。
▲京大学学生生活,入口处燕京大学(女子学院)1922
▲日本卫队和医院旗(红十字会),在燕京正门1940
▲团体和家庭一组系成员, 1921年春天主题词:燕京大学-教师
▲1913年北大文科毕业学生与教职员合影
1916年北京大学第一次理科毕业生合影
▲这些人也不是一般人!他们都是1918年北大的老师和学生。前排左五为北大历史上最著名的校长蔡元培,左六为五四运动的领袖、中共早期领导人陈独秀,左七为后来敢与毛泽东吵架的梁漱溟,二排左四为建国后没少挨批的的哲学大家冯友兰。这张可谓冯友兰的毕业照。
▲1947年,清华大学三十六年校庆,清华校长梅贻琦(左三)与北大校长胡适(左二)、原西南联大训导长兼昆明师范学院院长查良钊(左一)、南开大学秘书长黄钰生合影。梅贻琦担任大陆清华大学校长17年,留下了“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的名言。
▲1954年,北京大学的学生们在讨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不过怎么看都像是摆拍的。两年前的1952年,中国进行了一场院系调整,北大的工科划给了清华,清华的文科和理科划给了北大,北大和燕京合并,从此,北大搬进燕园,和清华成了邻居。
▲北京大学1977年新生开学典礼
▲根据海子“面朝大海”的创意,印在“同学录”《法学阶梯》上的海子的留言
▲1980年10月25日,朱苏力(左三)、齐树洁(右三)等同学齐聚香山
▲1981年李克强和他的同学们,上面一排右一是李克强。
教过77级的北大法学院教授杨敦先亲切地称呼他们为“黄埔一期”。
前排左起:姜明安、龚祥瑞、陈兴良、王建平
五院四系之
人民大学法律系“实事求是”
中国人民大学的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北方大学和华北大学。1949年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建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决定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中国政法大学,从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抽调部分干部,创立中国人民大学。1950年10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开学典礼在铁狮子胡同1号隆重举行,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大学。
▲1950年到1952年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初创阶段
▲“十年动乱”结束,1977年9月,邓小平提出:“人民大学是要办的,主要培养财贸、经济管理干部和马列主义理论工作者。”
▲60年代的人大学生参加学术研讨会
▲谢韬校长与廖静文女士等合影
▲老校长吴玉章与同学们在一起
▲中国人民大学主楼
▲中国人民大学校门夜景
五院四系之
武汉大学法律系
“自强 弘毅 求是 拓新”
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校名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先后云集王世杰、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1979年恢复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学院。
▲国立武汉大学旧址
▲国立武汉大学旧址
▲武汉大学旧照
▲武汉大学地图
▲武汉大学教学楼
▲武汉大学鸟瞰图
▲武汉大学行政楼
▲1982年春,武汉大学中文系77级毕业照。
▲武汉大学学生毕业照
五院四系之
吉林大学法律系
“求实创新 励志图强”
吉林大学法学院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建于1948年,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
▲吉林大学校门前合影
▲吉林大学法律专业七九级毕业留念
▲吉林大学法律专业七九级毕业留念(照片背面写有全体师生姓名)
▲吉林大学当年同学们热捧的贺卡
▲吉林大学当年同学们热捧的贺卡
▲吉林大学当年法律系毕业合影
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
- END -
传播法律信息,推进法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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