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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肖维茨:为色情电影辩护 ——“深喉”案(下)

2016-01-13 德肖维茨 法律出版社

(接上条)


6绕路走的“灰狗”旅行车案

哈里·雷姆斯此后洗手不干黄色电影拍摄工作,帕里什后来也辞去政府检察官职务。可是帕里什对黄色淫秽物品进行起诉的方式——根据起诉是否有利来挑选审判地点,不管被指控的行为发生在何处——仍继续构成对美国民权的威胁。雷姆斯案了结后几年我又参与了另一桩关于黄色淫秽电影诉讼的辩护工作,该案就出现了上述危害。

这个案子牵涉到一部露骨描写性行为的影片,片名是《贝琳达》(Belinda),由特里·莱文这家完全合法的电影制片厂和演出公司发行。这部影片从票房价值来说是一个灾难,可是至少有一个对该片极感兴趣的观众——他是一个联邦调查局侦探,受命到布法罗市附近一家观者寥寥的影院里去看一遍这部电影,并作一些笔记。以下是他对《贝琳达》的描述:

这部彩色、有声电影……开始时有一群人……在医院的停尸间里看见了一具死尸。这场景又转到……一个叫米勒的人,他正在把贝琳达拖来拉去,越过一座白雪皑皑的高山……米勒把她按在地上,用手扯她的衣服,贝琳达的男朋友道格一直在旁边冷眼瞧着。这当儿他扑到米勒身上,他们两人开始厮打。下一个镜头是道格和一个女人在一起,那女人正在诱惑他,一片红色的灯光照着她,她身下的背景是红红的一片……下一个镜头是米勒和一个黑人妇女在共享床笫之欢。完事之后,他爬下床朝门口走去,敲门,说他找威廉。他随后推门进去,那间房显然是卫生间,他进去时里面有个女人坐在马桶上。米勒站在她面前,她开始口交。


我们极力对这份记录的准确性提出疑义,这份电影内容简介就好像是主角性生活的解剖说明书。在我们的辩护词中,我们提供了一份完全不同的图面:

《贝琳达》……是一部未删节的电影,有主题,有人物性格发展。该片运用了严肃的摄影技术和剪辑手法,配了有趣的音乐。该片用不同的电影摄影技术来表达它的观点。在并非纯粹性活动的镜头中,该片采用了一种电影艺术工作者熟悉的曝光过度手法。这种技术给演出加上了温和的筛选过的特质,这样使观众与性交的细节拉开了距离,使性活动在观众眼中显得不那么露骨,那些场面总的来说产生了一种流动的感觉。这种手法已经被诸如费里尼费里尼这样的电影大师广泛地运用,最近在获奥斯卡金像奖的影片《寻找古德巴先生》中又使用了这种手法。这种手法的目的是更加衬托突出威廉·米勒,即那位拉皮条的人,和他的两个妓女之间野蛮而又充满宣泄的性行为。为了使这种触目惊心的对比更加醒目,摄影师用比一般情况下露骨、真切得多的镜头描写性交场面。


对于那段60分钟胶片内容,联邦调查局侦探的描述与我们的报告截然不同,这再好不过地表明一部影片包含的价值因观众的不同而不同——或说一个律师能把粪土变成黄金。


然而,此案的主要法律问题却不是该片是否属于黄色淫秽影片,而是本片从纽约市运到布法罗市的途中是否经过新泽西州疆域。1972年1月,布法罗的一个客户订了一部《贝琳达》拷贝,该拷贝从曼哈顿的一个仓库里发出。布法罗市的美国联邦检察官当时正参与一项扫黄运动,指控特里·莱文把一部黄色淫秽影片在两州之间做商业性的输送,并向他起诉。


起诉书送达后,莱文的第一个反应是,布法罗联邦检察官应该好好地温习一下他的地理知识,因为纽约市和布法罗市都在纽约州境内。可是,使他懊悔万分的是,他很快就了解到这位联邦检察官不仅仅熟知地理,而且精通州际运输法规的细枝末节。莱文始料未及的是,储存《贝琳达》拷贝的仓库决定雇用“灰狗旅游汽车公司”来运送这部片子。“灰狗”在曼哈顿和布法罗之间行驶的正常路线是经过林肯地下隧道上纽约州公路干线,这条路线中有一小段路穿过新泽西州的小镇帕拉莫斯。根据政府的理论,这部锁在铁盒子里的影片,在一辆高速行驶的公共汽车行李厢内,曾在新泽西州逗留了几分钟。政府的论点是,这一偶然事件把它的州内运输性质改变成州际运输,因而使联邦政府拥有对此事的司法管辖权,使莱文变成一个联邦刑事被告。经陪审团审讯后,他被认定有罪。虽说他被判缓刑,但如果认定联邦刑事重大犯罪成立的话,他的前途就完了。我在这时受委托给他上诉,准备上诉状。


我听说此案的案情时,不由自主地回忆起少年时代经常乘“灰狗”旅行车旅游的往事。我有个女朋友住在新泽西州;我曾去过卡兹基尔山的好几个夏令营度假,在好几个旅馆里工作过;我有好几回和中学时代的同学一起到纽约州联盟市去怀旧,这是允许荒诞舞蹈艺术进行演出的少数几个地点之一。我记得,公共汽车在位于四十街和第八大道的纽约港始发站开出,然后穿过林肯隧道。我脑海中只有那些长时间的误点和永无止境的交通堵塞的印象。我还记得好几次司机因为堵车而改变行车路线。“我们要绕过隧道,伙计们,试试看从桥上走,”他这样宣布。随后就从市内马路上绕到乔治·华盛顿大桥上,偶尔也会从威斯切斯特附近的塔潘齐大桥上过去。


可你猜是怎么回事!从林肯隧道出口或乔治·华盛顿大桥出纽约后都是到新泽西州境域,而塔潘齐大桥另一端恰恰是新泽西州界上边一点的纽约州界域。如果运送《贝琳达》电影的“灰狗”公共汽车走的是塔潘齐桥路线,它就没有经过新泽西州界,而封在盒子里的影片在整个旅行期间就安全地停留在纽约州的地理界限之内,就不存在州际间运输,不存在联邦司法管辖权,也不存在联邦刑事犯罪。我委托人的有罪认定也就必须撤销。


我开始在图书馆和附近的公共汽车站寻访调查。我发现从纽约市到布法罗市的正式路线有好几条,其中有一条,确切地说间接的一条是走塔潘齐大桥到奥尔巴尼市,然后再去布法罗市。我还打听到,州际商业管理委员会允许公共汽车偏离授权的正式路线以便绕开交通堵塞或躲开坏天气,这样便不至误点。我给气象局打电话询问,结果令人沮丧,一月份那一天里没有下大雨或下雪。可是交通严重堵塞以至公共汽车不得不改道走纽约境内的路线仍然是可能的。


开庭时,政府未能明确指明影片是由具体哪一班“灰狗”公共汽车运送的。政府只是提供了运输的日期,而那一天有许多班公共汽车从曼哈顿去布法罗,这一点并无争议。


我进行这番调研时,不禁想认定我的委托人有罪的法律依据是多么荒谬可笑。他的声誉和前途竟然系在某辆公共汽车在某天走这条路还是那条路这种偶然事件上。他自己根本不知道影片将由哪辆车运送,他甚至连影片是由汽车运送这一点都不知道。联邦司法管辖权经常由这样的小事决定,如是否从这个州往另外一个州打了电话或写了信。可是法律就是由一系列技术细节构成的,胜诉或败诉就在于谁能把这些技术细节最大程度地朝有利于他的委托人的方向转化。我还记得在此案上诉辩论时,上诉法院的所有法官和原、被告双方律师都全身沉浸地察看“灰狗”公共汽车旅行路线印刷十分精细的地图上,而不是探讨该案牵涉到的重要法律和道德问题。


最后,我们终于以二比一这样分崩离析的法庭裁决在上诉中获胜。詹姆斯·奥克斯法官似乎对“绕路走的灰狗公共汽车”这个问题很是感兴趣,他有时就乘这条线路的公共汽车从他在佛蒙特州的家到曼哈顿的法院上班。他的意见是,没有一个陪审员可以合理地从证据中推理出“在一个州的两点之间进行运输需要经过另外一个州,特别是鉴于从路线图上看,从纽约市到布法罗市并没有明显的比走纽约州公路干线更近的路,而这条路线并未跨出州界。”约翰·巴特尔法官没有触及这个问题,他认为有罪认定必须予以撤销,因为在起诉书送达与开庭之间有不必要的延误,这个问题是我们为安全起见后来匆匆加进上诉申辩书的,就连我们自己也不指望靠这一条来赢。


主持上诉的第三位法官沃尔特·曼斯菲尔德写了一篇恶毒刻薄的反对意见。尽管他并没有亲眼观看这部影片,他仍作出结论说该片是“赤裸裸的露骨的黄色淫秽影片”。他还把那个联邦调查局侦探描写该片内容的报告,即贝琳达性生活的解剖图附在他的结论之后。这个附录想用来派什么用场,他的结论未曾提及,可它确实引起一代又一代律师和法学院学生的好奇心,他们可以翻开联邦法律汇编(第二总汇)660卷第392页,找到这篇东西一睹为快。


由于负责起诉此案的联邦副检察官对我说,政府或许会“由着金口不开的灰狗扯谎”,意思是“灰狗”旅行车不会说话,因此到底走了哪条路线也就不得而知。——译者注不再继续复查。可是在政府对该案进行上诉的时间过了两星期后,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向联邦上诉法院呈递了一份特别请求,要求追补延缓上诉期的请求,以便申请在上诉法院全体九位法官面前重新复审一遍。曼斯菲尔德法官几乎立刻就核准了这项请求。我认识到,现在是我们采取非常手段的时候了。我给司法部写了一封六页纸的长信,督促它否决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实际上就是曼斯菲尔德法官的请求,撤销这个案子。只有联邦副总检察长才有权批准政府重新复审或对上诉法院裁决的案件再次上诉的请求。我在信中陈述了此案的要点,强烈要求副总检察长否决公诉人上诉的请求。总检察长最后否决了上诉请求,该案终于了结。




7《深喉》和女权积极分子


除了前面所述三个案子,我还与美国保守派的代言人之一威廉·巴克利辩论过。巴克利是一个著名的专栏作家,我对他极为钦佩。这些在电影院里举行、在电视台上转播或被新闻界广为报道的辩论,人们一致认为是一贯鼓吹对言论自由不加丝毫限制的传统自由派与主张保护道德风尚而需要施加某种程度的检查限制的保守派之争。


在哈佛大学桑德剧院举行的一场辩论会上,巴克利认为,我们作为人民大众,不能允许“放弃对我们自己和后代的责任心。”作为这种责任心的一部分,我们应“万众一心协力抵制某些堕落的表现”,这是完全合理的,也是义不容辞的:“任何人看了《深喉》以后都不同意个人的神圣权利在这种堕落的情况下能够有什么存在的可能。这个损失是全民的损失。”


我没有把我反对检查制度的要点放在争辩黄色淫秽物品的害处上,我认识到,这种东西的泛滥可以:

使人的感情变得粗俗不堪,可以极大地贬低妇女的人格,甚至可以使社会生活素质发生潜移默化的深远变化。我认为这种东西确实非同小可,观念确实会对人们产生作用。


可我也指出,如果这被用来当作禁止一切产生“不理想作用”的表现、言论的借口,在更大程度和范围内进行检查,限制之门就会洪泄而开:

像《飞翔的恐惧》一类的书籍,《花花公子》、《大都会》、《销魂时光》一类的杂志,《巴黎最后的探戈》一类的电影以及鲍勃·迪兰一类的歌星——这些都是性革命中的“马克思”和“列宁”。禁止《深喉》这样的电影和廉价的黄色杂志,同时又准许其他传播“性革命”信息的更有影响力的提供者存在,是一种自欺欺人的顾影自怜。斯皮罗·阿格纽斯皮罗·阿格纽(Spiro Agnew),尼克松任总统时的副总统,后因偷税漏税事发而辞职。——译者注知道怎么做最好。为了开始对男女性行为的混乱和其他“罪孽”进行有效的影响,你必须对电台、电视、歌曲、大学、新闻界、畅销书、好莱坞电影——一句话,所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检查控制。


在结束辩论时,我问巴克利先生,是否只对露骨描写性行为的物品进行检查控制会有好处,或是否有必要“建立一种检查控制制度,由政府决定有识别力的成年人可以看的东西内容是好是坏。”

巴克利回答道,他不打算“制定一套一般性的规定”,可他“表示人们互相之间如何对待是一种合法的社会关切。”

他以如下典型的巴克利风格结束辩解:

如果我们赞同德肖维茨的哲学先验模式,我们就会逐渐看到,终有一天十五、六岁的黄口少年会在公众场合大模大样地白日宣淫,只要付给他每小时最低工资就万事大吉。


在这种辩论中是没有实际意义上的赢家的,因为观众一般都为支持自己一方而来,带着现成的观念。直到几年前,在黄色淫秽物品辩论中的阵线泾渭分明:政治思想上倾向自由派的男女一般都反对对黄色淫秽物品进行检查控制;而支持这种控制检查的人一般都是政治观点上比较保守的男女。可是,最近几年来这场辩论中又加进了另一度空间。许多女权主义者,其中不少人对自由事业怀着赤诚之心,也呼吁对黄色淫秽物品不能掉以轻心。她们认为黄色淫秽物品鼓励对妇女使用暴力,把妇女当作性玩物。有些人鼓吹抵制这类物品,另外一些人要求政府加强检查控制。民权主义积极分子们大多数都支持女权主义运动,但他们继续反对对黄色淫秽物品进行检查控制,尽管这些物品有一定的危害性。




8《深喉》在哈佛大学放映


1980年春,这场矛盾冲突在哈佛大学导致了一场戏剧性的对抗,我被卷入风暴的中心里去。


这一切都是由一群喝醉了的年幼无知的哈佛学院学生闹起来的。他们在观看《牲口棚》这部电影时不停地把啤酒罐扔到银幕上去,把银幕毁坏。组织这场电影的昆西堂电影协会必须作出赔偿。为了筹集这几百美元来修补银幕,他们决定放映《深喉》,预计在一个5月份的周末共放4场。

这个决定立刻引起一些住在昆西堂宿舍里的女生的抗议。“这是我们的家,”一个女生抱怨说,“我们不应该在自己的卧室里受到这样的贬低和侮辱。”


这种喧嚣倒是使昆西堂的男生大吃一惊。在考试期间放映《深喉》在许多学校已经成为一种惯例。这种活动一直被用来解脱考试带来的压力。可是这回女权主义积极分子对黄色淫秽影片,尤其是《深喉》动真格的了。


预定上映前几星期,葛洛丽娅·斯坦纳姆在《女士》杂志上写了一篇关于《深喉》和该片女主角琳达·拉芙莱斯的煽动性文章。斯坦纳姆指出,此片据悉已赚了6,000万美元,还不算“由于这部电影而产生的副业——续编故事、录音盒带、T恤衫、汽车上贴的小标签以及这部电影带来的性广告热潮。”《深喉》这部粗制滥造的电影被人哄抬成“全国以至全世界的财源和下流笑话”。照斯坦纳姆的话说,这下流笑话的中心便是琳达·拉芙莱斯。“她一脸纯洁无邪的模样使看电影的人不禁去想,就是住在自己隔壁的那个姑娘也可能会成为淫荡下流的性生活猎物。”可是这个笑话产生的后果却极为深远:“这几百万看过《深喉》的女人差不多都是跟他们的丈夫或男朋友一起去的(且不说那些跟拉皮条的人一起去看的妓女),所以只要她们愿意,每人都可以在女人怎么取悦男人方面学上几手。”


此外,琳达·拉芙莱斯现在声称她的纯洁无邪是装出来的,在这个面具之下掩盖着的是一个受拉皮条丈夫侮辱损害的妻子的苦闷。在《深喉》拍完8年后,拉芙莱斯写了一本自传,题为《炼狱》,书中描述了她悲惨的经历,她是如何在枪口威逼之下表演“吞刀咽剑般的性交技能”的。她从当众宣淫之中并没有得到任何快乐,相反身心却受到极大摧残。


读了琳达·拉芙莱斯的故事,我打电话问哈里·雷姆斯,琳达在电影《深喉》中扮演角色是否是受她丈夫逼迫?哈里那时不在百老汇,而在演一出话剧。他听后哈哈一笑,说,“别开玩笑了,她丈夫查克确实是个王八蛋,可他在拍摄过程中几乎都不在场。达米亚诺把他支开了,因为怕他看见琳达这么沉溺于性交之中会妒火中烧。她确实完全进入角色,我们在拍电影之前关系就不一般,拍摄期间关系也很好。”


我告诉哈里,拉芙莱斯在书里写道,“当她看见查克那么心烦意乱,就决定假装享受的样子”。我问他,琳达可能只是在做戏吗?

“琳达·拉芙莱斯只是在逢场作戏?”哈里惊叹道,“你看过她演的电影吗?她假戏真做,甚至对自己在鱼水之欢中失去控制都掩饰不了。她的书是别人给她写的,这是骗钱的把戏。”

不管琳达·拉芙莱斯的故事是真是假,还是半真半假,反正女权主义积极分子发出一片喧哗。葛洛丽娅·斯坦纳姆的文章流传甚广,使琳达·拉芙莱斯在人们心目中成了万恶之源的黄色淫秽物品牺牲品,是那些卑劣的贩黄者的受害者。很多女权主义积极分子在斯坦纳姆和苏珊·布朗米勒等人的领导下宣布要展开一次全面的扫黄运动。《深喉》已经成了商业性黄色淫秽物品业摧残妇女的罪恶象征。


以葛洛丽娅·斯坦纳姆为首大声疾呼的机构叫“妇女反对黄色淫秽物品”组织。该组织强调教育、宣传和抵制,以此为最重要武器反对黄色淫秽物品。

虽说抵制活动本身是受到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权利,民权活动积极分子明智地认识到不分青红皂白一概抵制,比如说抵制一般性的书店会带来的后果。我们还记得在麦卡锡时代抵制活动被滥用的情景,那时有人以电影制片厂和电视台雇用了“赤色”、“粉红色”或“可疑”的演员、导演或技术人员而对他们发出威胁,后来竟制订出一份“黑名单”来。我在一次《花花公子》杂志的采访中,表达了一丝忧虑之情:

看看有些女权主义积极分子正在做的事,再扪心自问,如果她们反对的书是有关无神论或共产主义,而不是黄色淫秽的内容,你会支持这种行动吗?如果你不反对,那么对我来说你似乎没有理由支持那些抵制销售《花花公子》和《藏春阁》的书店,因为这些杂志也同样受到宪法保护。


在预定于昆西堂放映《深喉》前几天,我参加了一次邀请葛洛丽娅·斯坦纳姆作讲演的晚宴。由于在过去一些政治风云中我们曾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我们偶尔也有交往。而如今想不到我们在女权主义与民权卫士之争中各执己见,有大动干戈之势。我问她传统的盟友之间是否有豆萁相煎的必要,她回答说,双方绝对不应树敌,因为绝大部分女权主义积极分子都反对政府对言论施行检查控制。我们还记得同样一条联邦法规——科姆斯托克法,这条法规禁止邮寄黄色淫秽物品,同时也禁止邮寄有关避孕和堕胎的介绍材料。她对我说,她提倡教育和私下的抵制活动,认为这比政府检查控制好。我们探讨了广泛的大规模抵制活动可能带来的滥用,她认为我这种担心不无道理,我也对她的担心表示理解。这次晚餐会结束后,我认识到一个女权主义主张扫黄的观点与宪法第一修正案并没有什么根本的矛盾。确实,女权主义积极分子对黄色淫秽物品进行猛烈的抗议,就像她们猛烈地反对其他已知的罪孽一样,是第一修正案赋予她们的权利,只要不对这些罪孽进行检查和控制即可。


可是,昆西堂一些反对《深喉》的妇女不满足于抗议活动。她们先是召集住在昆西堂的学生进行投票以便取消这次放映。投票结果并不如意,她们以3∶1的差距失败,49%的妇女投票反对放映,48%的主张放映《深喉》原文如此。然后,她们试图鼓动哈佛大学当局禁止放映这部电影。教务长致函昆西堂电影协会,要求不放映《深喉》,可他并不打算禁这部片子。电影协会迫于女权主义者的反对,举行了一场投票,结果是如期放映这部电影。

昆西堂宿舍女生在女权主义活动分子协助下,决定在放映那天设置纠察线,并利用这个机会向学生宣传黄色淫秽物品的危害性。她们准备了阐述自己观点的小册子,还有一套露骨真切地描绘这类物品赤裸裸宣扬淫欲本质的幻灯片,预备在《深喉》第一次上映前一小时在电影院隔壁的一个房间里放送。她们还邀请了好几个当地著名的女权主义积极分子在首映那天给预计几百名前来参加抗议的人演讲。


我早已听说这场预期的冲突,但我对它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之树那年春天似乎在哈佛大学开出累累硕果,没有一个人被禁止发表自己的意见。昆西堂电影协会准备上映《深喉》;哈佛大学当局表了态,但不强迫你接受;女权主义积极分子准备散发材料,放映幻灯,发表演讲来宣传她们的观点。每个人都有选择听什么看什么观点、或什么观点也不听、什么也不看的权利。


女权主义者看起来宣传鼓动得十分有效——预期参加纠察线和前往观看幻灯映出的学生比前去看《深喉》的人多。哈佛大学社区有许多人一方面支持昆西堂电影协会放映《深喉》,另一方面又认为该协会忽略了女同舍的感情,在共同居住的家园放映这样一部伤害感情的影片。我同意这种观点。




9女权主义积极分子试图要求法庭下禁映令

突然之间这一切都变了。在预定上映之前几天,昆西堂宿舍的两个女生不满足于抗议活动和设置纠察线,她们告到当地检察官办公室,要求警察阻止放映《深喉》。


哈佛大学所在的米多尔塞克斯县检察官约翰·德罗奈是个年纪不小的政客,由于他冥顽不化地主张毫不妥协的严厉法制,便一次接一次地连任该职。此人一听到黄色淫秽物品就恨不得脑溢血全身瘫痪,他也不喜欢哈佛的学生。当德罗奈听说除黄色淫秽电影这件邪孽之外,哈佛在那个5月的一个星期五晚上将会出现激荡风云,就立即派出一位助理到法院去要求法官下达不准该片上映的禁令。


那时正是星期五中午,电影按预定计划几小时后就要上映了,这时昆西堂电影协会的两位主席卡尔·斯托克和南森·黑根接到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电话,通知他们在下午2点到法院去,出席由查尔斯·阿尔贝蒂法官主持的有关禁止令的听证。斯托克和黑根当时都是哈佛法学院一年级学生,他们忙不迭地给我的办公室打电话。可那时我正好外出吃午饭,我的秘书找不到我。斯托克和黑根把紧急情况告诉她,请求我尽快去法院助他们一臂之力。


我在2点15分吃完饭回到办公室,这才知道他们期待着我在15分钟之前到达法院!

就像我以前第一次见哈里·雷姆斯那样,我这回又没穿律师的装束——这回我穿着意大利产的“奇诺”便裤和一件运动衫。我马上向同事借了一件不合身的西装,从办公桌抽屉里找到一条旧得发黄的领带,跳上汽车向剑桥市中心的法院疾驶而去。


几分钟后我气喘吁吁地站在阿尔贝蒂法官面前,开始陈述反对禁止令的理由。我手头没有任何资料、法律文件和现成的判例,我只得即兴发挥。法官非常通情达理,他叫地区检察官劳伦斯·哈顿粗略地告诉我有关法规和判例。

辩论了几分钟后,法官宣布暂时休庭以便让我和我的委托人交谈一下。这些人我从来没有见过面,也没有与他们谈过话。我们互相介绍,然后我要卡尔把此案的背景介绍一下。直到这时我才得知,是昆西堂两位女宿友告到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才导致检察官要求法院下达禁止令。


这个新情况对我来说并没有改变本案的法律条件:正是地区检察官约翰·德罗奈要求法院签署禁止令,虽说原来的指控是由单独的公民个人作出的。他以马萨诸塞州前几年通过的允许法院预先禁止已发现内容属于黄色淫秽的影片放映这条法规为理由,请求法院下达禁止令。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理所当然地反对这项立法,认为它是违反宪法的,可是马萨诸塞州法院仍然裁定该法规合法。地区检察官手头握有两件反对黄色淫秽物品的武器:他既可在电影上映之前要求下禁止令也可在电影放映之后进行起诉。德罗奈先试着寻求法院的禁令。


现在,我在法庭上以马萨诸塞州公民自由联盟的名义代理斯托克和黑根反对签署禁止令,这个禁止令将禁止原定上映的《深喉》在今晚8点整放映。

经过一番辩论,阿尔贝蒂法官宣布,他准备亲自看一遍《深喉》以便决定内容是否黄色淫秽。我对此表示异议,认为法官不必审看这部片子。我的论点是,不管该片内容如何,他预先禁映任何一部影片都是违宪的。如果地区检察官认为此片内容是淫秽的,他可以等到影片放映之后再逮捕有关人员。然而阿尔贝蒂法官坚持要审看该片。当工作人员在安装播放设备时,我通知法官:本人无意观看此片。


我的目的是,为了对付我的委托人将来可能遇到的陪审团审判,我得在一个重要的问题上留有一手。我将告诉陪审员我从未看过《深喉》,因为我不想看。我的委托人也从未看过,因为他们也不想看。我将就此阐述我的观点,即看一部电影的权利和不看一部电影的权利是一样重要的。我将提醒陪审团,正是地区检察官让那些不想看一部电影的人去看这部电影以便决定其他不想看这部电影的人如果看了这部电影是否会受伤害。我希望用这种论据可以使陪审员认识到陪审团在向黄色淫秽物品起诉中荒谬可笑的作用,使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到更加重要的问题上,即在电影院外面那些不愿看这部电影的公众不可避免地看到电影院外表,知道里面正在上演,是否会感到伤害的问题。

阿尔贝蒂法官允许我回避。直至今日我还没看过这部电影。我和斯托克及黑根离开法院,法官和五六个检察官、几个法院工作人员在法庭上用一台小录像机观看琳达和哈里·雷姆斯气喘吁吁的活动。


过了约40分钟,阿尔贝蒂法官突然下令关掉录像机并把我们召回庭上。“我已经看够了,”他一脸鄙夷不屑的神情,“你真幸运,而我却要耐着性子看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法官随后作出裁决:他决定不对预定上映的电影《深喉》下禁止令,因为虽说他认为这部影片中的男女都是堕落的,可是根据马萨诸塞州有关法律这部影片还够不上是黄色淫秽的。


阿尔贝蒂法官裁定的直接作用是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丧失了预先禁止这部电影上映的法律授权。根据该法规的内容,检察官办公室仍然有权在一部黄色淫秽电影放映之后逮捕组织者并起诉。可是,阿尔贝蒂法官的裁定是建立在《深喉》并非黄色淫秽影片基础上,地区检察官是否可以用放映黄色电影的理由逮捕斯托克和黑根就成了问题。


那天下午,我离开法院时对地区副检察官劳伦斯·哈顿说,希望阿尔贝蒂法官裁决此片并非黄色淫秽了结这个案子,对任何一个当晚放映该影片的学生都不提起公诉。哈顿说,他可不愿告诉我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将如何动作。

我告诫斯托克和哈顿,虽说我已经尽一切可能采取预防措施,可是仍然不能保证他们当晚放映电影后不会遭到逮捕。我要他们小心为是,不要有流芳千古的不切实际的念头;在过足了万众欢呼掌声四起的瘾后,监狱里就更显得凄清悲凉了。然而放不放电影到底由他们自己决定。他们告诉我他们决定冒险如期上映电影。


10“释放昆西堂二君子!”

我在当晚差几分8点时来到昆西堂,四周是一派马戏团的热闹情景。几百人组成了纠察线在昆西堂外行进,鼓动想看电影的人不要进去。人群中发生了推搡和扭打。有人在喊口号:“出版自由不是性骚扰的自由!”“黄色淫秽物品教唆暴力行为!”

我穿过纠察线,对准备看电影的人和抗议者发表演讲:

不管你们这些人喜欢不喜欢,你们都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政治事件的组成部分……我现在对那些决定去看这场电影的学生既不鼓励也不反对……如果不是因为我参与了这场诉讼,我会参加纠察线,保护抗议放映这部电影的人的权利……会劝说你们不要去看这部影片。


我接着用一种我现在读起来都感到过分严厉的语言谴责那两个向地区检察官控诉的学生:

援引法律来逮捕、来起诉、来检查控制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正像沙特阿拉伯政府极力要对电影《公主之死》进行检查控制一样,像尼克松试图对“五角大楼文件”进行检查控制一样,这两个向检察官控诉的妇女把自己与这种传统联系在一起。如果这两位妇女想成为这种传统的一部分,她们至少应该先搞清她们接受的是什么东西。女权主义的法西斯分子并不比其他任何一种法西斯分子更好。


在电影院里有两位观众把抗议者和吵吵闹闹、喝着啤酒的二十几岁青年观众隔开。这两个人是马萨诸塞州侦探托马斯·斯帕蒂切诺和威廉·佛林。这两个人穿西装打领带,他们一声不响地坐在权充电影院的食堂角落里,耐心地等待电影开映、结束。


地区检察官已决定逮捕斯托克和黑根,尽管阿尔贝蒂法官已裁决《深喉》并非黄色淫秽电影。《深喉》一案对于德罗奈检察官来说至关重要以至他把州侦探托马斯·斯帕蒂切诺从正着手调查的一个谋杀案中抽调出来观看这部电影,然后执行逮捕任务。


我给联邦法院负责处理紧急事务的法官打电话,要求他下令不许检察方面逮捕我的委托人。可是正当我们谈判一半时第一场电影放映完毕,两位侦探上前逮捕了斯托克和黑根,没收了影片和电影协会的门票收入。德罗奈没收了这部影片就等于干了阿尔贝蒂法官说过他不能干的事——他以该片内容黄色淫秽为由禁止放映另外三场预定的《深喉》。


在“释放昆西堂二君子”的呼喊声中,斯托克和黑根被带到剑桥警察局拘押,罪名是有意散布黄色淫秽物品。他们后面跟着一群学生,这群人就在警察局大门口台阶上抗议逮捕这两个学生。抗议的人群中有一些女生就是早些时候组织女权主义游行示威的人。我后来谈到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现象时说:

……这两个孩子被捕之时、法律被动用之时,一切都发生了变化——这些妇女成了恶人,这些孩子成了英雄。我们都得到一个教训:贬低这类言论的合法性的最无效的方法就是召唤启用法律;这种办法会带来相反的作用,你会把好人都赶到做坏事的人那边去。


捕人后几天,马萨诸塞州公民自由联盟在波士顿联邦法院呈递了一份民权诉讼请求,控告地区检察官德罗奈侵犯了斯托克和黑根的权利,还侵犯了购买了那三场电影票的观众看电影的权利,因为他没收了这部影片,取消了放映。珍妮·贝克当时是公民自由联盟的常年法律顾问,充当这场诉讼的负责人。我仍然担任斯托克和黑根的律师,在可能面临的州法院对他们的刑事起诉中为他们辩护,对他们的指控是最高可判5年徒刑的重大犯罪。


在法律问题上就像在一些体育比赛中一样,最好的辩护经常是漂亮的主动出击。因此我们决定呈递一份联邦民权诉讼请求,控诉地区检察官,这将成为我们辩护策略的一部分。我将逼他处于守势——实际上在一位联邦法官面前把他当作被告,要求他就逮捕斯托克和黑根的行为拿出充足的理由,就为什么阿尔贝蒂法官裁决该影片内容并非黄色淫秽仍一意孤行地没收影片做出解释。更为重要的是,从实际的角度来看,我们原告方提起联邦诉讼会使地区检察官处于承担取证义务的位置。这一取证程序是强制原告被告双方回答对方律师提的问题的技术手段,双方回答问题之前都必须起誓所言皆实。这些诉讼技术手段是为加速审判过程而设置的,鼓动律师在开庭前尽心尽意地弄清事实,尽可能地精简有关的法律问题。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取证这一程序,所以斯托克和黑根无法强制地区检察官德罗奈在这场刑事诉讼中回答他们的问题。可是取证可以作为联邦民权诉讼中的一部分,所以我和珍妮·贝克把可以在联邦民权诉讼中使用取证的手段串在一起来帮助我们准备在州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案。


我们立即着手准备提取证言——这是一项在起誓所言皆实情况下对地区检察官德罗奈所作的口头审问。由于提取证言是联邦民权诉讼的一部分,所以这由珍妮·贝克来进行。我就坐在她身旁作记录,以便找到一些在州刑事诉讼中有利的材料。


珍妮首先证实了德罗奈有意识地随意解释法律:

贝克:事实是,阿尔贝蒂法官认定这部影片内容并非黄色淫秽,并没有阻止你禁止这部影片上映的打算,是吗?

德罗奈:是这么回事。

贝克:你认为你可以下决心把这两个人以刑事犯罪为由加以逮捕,尽管地区法院法官已经认定该影片并非黄色淫秽物品?

德罗奈:没错。

贝克:你觉得你可以禁止一部地区法院法官已经裁定不是黄色淫秽的电影?

德罗奈:我们已经这样做了。

贝克:你在这个案子里有效地起到检查控制的作用,是吗?

德罗奈:没错。


珍妮·贝克使德罗奈承认——或者更确切地说,声明他的行为起到检查控制的作用,她下一个目标是把德罗奈逼入绝境,而唯一出路是撤销对斯托克和黑根的刑事诉讼。我们知道德罗奈认为所有的黄色淫秽物品都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有关系,所以贝克问他,他是否认为在昆西堂放映《深喉》与这类犯罪集团有关系。德罗奈上钩了:

德罗奈:我认为任何情况下放映这部电影都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有关系。

贝克:你有黑根先生和斯托克先生与有组织犯罪活动联系的证据吗?

德罗奈:总得有人向他们提供影片吧。


德罗奈接着回答其他问题时说,如果让他在起诉提供影片的人或是放电影的学生之间二者择一的话,“毫无疑问,我将起诉供应影片的人。”德罗奈企图用缺乏人手来推卸他未能找到是谁提供影片的责任——“我们是很想调查一番,可你知道,我手下人员有限。”他这个借口很快地在贝克的质问下变得难以置信:

贝克:你是否曾要求一位副检察官通过黑根和斯托克先生的律师向他们查明,他们是否能够向检察官办公室提供影片来源的材料?

德罗奈:没有。

贝克:你是否曾经向昆西堂电影协会调查过提供影片的人现在什么地方?

德罗奈:没有。


这时,德罗奈的法律顾问要求暂时休庭。我利用这个机会看了一下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收缴的电影片铁罐上注明的标记

取证会继续开始后,贝克问德罗奈,如果斯托克和黑根告诉他向学生提供《深喉》一片的公司的名字,他是否会撤诉。德罗奈别无选择,因为他已经发誓声明他宁愿向供应影片的人起诉也不愿控诉学生。他不得不同意。


我们指着装影片的铁罐上面贴着的运输标签告诉德罗奈提供影片的公司的名字,这铁罐自从昆西堂收缴后一直在地区检察官的看管之下。罐上赫然用印刷体印着“SRO娱乐公司”几个醒目的大字,还有它在纽约市的地址。“SRO娱乐公司”是一家规模很大的发行公司,它发行了一份影片目录,可以向全美各大学租借影片。


指控斯托克和黑根的所有罪名都撤销了,检察官既没有起诉SRO公司,也没有追究其他人在昆西堂事件中的责任。后来马萨诸塞州公民自由联盟也撤销了对地区检察官德罗奈的起诉。哈佛的《深喉》事件终于了结。斯托克现在是西雅图一家电子计算机软件公司总经理的技术助理;黑根在波士顿工作,准备不久上法学院。(哈里·雷姆斯在百老汇以外的话剧界磨砺了几年,钱挣得很少,便又重操黄色淫秽电影旧业。)


11在黄色淫秽物品问题上继续争论

可是主张对黄色淫秽物品进行检查控制和反对的意见仍在斗争。我最近参加了两次与此有关的辩论,再好不过地说明政治能使人同床异梦的道理。


第一次辩论是与安德利亚·德沃金这个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她主张“直接行动”,包括在必要时使用暴力来摧毁所有的黄色淫秽物品。德沃金写了一本书,题为《黄色淫秽物品:男人占有女人》。她自诩这本书是“革命性的”,书中四个字母的脏字比比皆是,大段摘抄露骨的性活动描写,以此来显示黄色淫秽物品的罪孽。


这场辩论被人形容是“知识分子极端观点之间的撞车”,就像一场车祸,它发出巨大的喧噪,却没有具体的进展。几百名听众中有几个妇女试图起哄轰我下台,只要一轮到我发言,她们就喊:“打倒黄贩子!”“我们不想听支持色情淫秽物品的人讲话!”这些妇女不仅仅想对黄色淫秽物品本身进行检查控制,而且对那些以第一修正案为由进行辩护的人也进行检查控制。一小队自称“自行车堤坝”的人,手拿铁链子,叫嚣着要诉诸武力。《波士顿环球报》的一位女记者用如下词句形容这场事件:“这些男男女女看见的,由他们之中一些人炮制出来的是40多个怒气冲天的激进女权主义者听众和捍卫言论自由的德肖维茨之争。德肖维茨成了美国整个法律制度的象征。”


在辩论过程中,德沃金号召彻底摧毁黄色淫秽物品:“我们会认识到,只要色情淫秽物品消失,我们就自由了。”她鼓动她的追随者利用一切机会用法律来遏止色情淫秽物品的暴虐,在必要时甚至可以自己认为怎么好就怎么干,来摧毁这些罪恶之源。


轮到我讲话时,我试图在一片嘘声和起哄之中解释,我所支持的是,人民对色情淫秽物品有选择的自由。我告诉听众,伊朗最近通过一项禁止色情淫秽物品的法律,同时也规定所有妇女必须把脸部遮盖住。我提醒她们,高唱道德经的多数派正努力荡涤电视节目中的污泥浊水,符合这个标准的女权主义节目也不例外。我告诉他们正是那个曾经企图禁映《深喉》的检察官成功地制止了一部优美的关于妇女同性恋的影片上映,他的根据就是那条反色情淫秽物品法律。我援引葛洛丽娅·斯坦纳姆的例子,证明“反对黄色下流物品法律的漫长历史已经证明这些法律经常被用来反对在政治上或生活方式上持异端的人。”我提醒他们不要忘记,如果美国人无法无天随意行事的话,占上风的就可能是唱道德经的多数派,这些人在数量上远远超过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他们将把他们认为有害的出版社捣毁——那些鼓吹计划生育、堕胎、婚外性行为的书籍都在此列。“他们要禁的第一批书,”我警告道,“就有安德利亚·德沃金的著作。”德沃金对此嗤之以鼻。


另外一场辩论是与汤姆·麦克尔牧师之争,他是新英格兰地区正统道德主流派的领袖,主张政府毫不手软地对黄色淫秽物品进行检查控制。有人问他是否愿意和安德利亚·德沃金这样的女权主义者携手并肩清除黄色淫秽物品这个大敌,麦克尔牧师说他欢迎任何愿意参加这场征伐的人。我随后问他,如果他的组织有权的话,是否会禁安德利亚·德沃金的书。麦克尔毫不迟疑地说:“我们当然要禁这种亵渎上帝的书。”他辩解说,“你不必用黄色淫秽物品来勾画这种罪孽的危害性,你只要读一读圣经就明白了。”我提醒麦克尔牧师,圣经这本书就是世界历史上被审查最多的书之一。



12人人都想对他不喜欢的东西进行审查

在人们的内心深处,每个人都希望对他不喜欢的东西进行审查。很多犹太人认为,应该禁止佩戴字符号的纳粹党徒在二次大战犹太人集中营中幸存者居住的街道上行进;有些黑人想禁止像《小黑孩》和《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这样的书,认为这些书中有侮辱黑人的描写;同性恋者反对贬低同性恋行为的电影。没有一种客观地衡量什么是有害什么是无害的标准。如果说,衡量黄色淫秽物品全在于观看者,那么有害性就深深地植根于历史的沃土之中,在于有这种感觉的人如何对待。一个从纳粹集中营幸存的人看见纳粹黑十字作何感想?一个奴隶的后代看见有人在焚烧十字架又作何感想?一个曾经被人强奸过的妇女看见用暴力对异性进行蹂躏的画面又作何感想?有人——特别是政府——能对此作出相对客观的衡量标准吗?如果政府准备禁止以上任何一种现象,政府就必须一视同仁地全部禁止,如果政府不准备禁止其中一种,政府就必须毫无例外地一概不禁。


如果女权主义者可以禁止她们认为有害的材料,那么道德主流派当然也应该禁止他们认为有害的材料。这个社会想要相安无事,除了二者择一别无他路:要么大家都对自己感到有危害的东西作些容忍退让,以换取一个多样化的社会,或是生活在那种只允许没有人感到有危害的东西存在的单一社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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