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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法典宣传与咨询实践活动”

为切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落脚点,4月27日至29日,组织干警送法进社区、进乡镇,分别在县城南坪、河西社区、老舍古便民服务中心川口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法典宣传与咨询实践活动”。为确保宣传取得实效,达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预期目的,本次活动除发放宣传册外,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更是选派资深检察官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现场解决群众法律疑问,活动氛围十分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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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干警

前往县城南坪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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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干警

前往河西社区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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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前往

老舍古便民服务中心川口村进行宣传


此次活动共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1000余份,切实加深了群众对《民法典》重要性的认知,提升了群众维权意识。清涧县人民检察院从群众最关注的问题着手,立足检察职能,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真正做到排民忧,解民难。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2—3686572;0912—3686875;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第A012号邮政专用信箱。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不休息,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及所辖县(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文字 |  张琴琴

图片 |  高   慧

 编辑 |  高   慧 

审核 |  高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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