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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余万元!苏州这些人15号前赶紧去申请这笔钱!不然亏大了

2017-03-13 苏州微生活


主编苏小小:大咧咧的女汉纸一枚,心地纯善,自诩“扮得了少女,演得了女王”,常“二”神附体,跟我一起遇见不一样的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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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

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

一连发出5条征地通知


此次征收的地块包括

甪直、木渎、临湖
胥口、香山、长桥
郭巷、北桥等地

一共14个村

总的征地金额达到1270余万元之多


从此

苏州又有一大波人将成为“拆迁户”

走向人生巅峰




苏州14个村将被征地



这次征地中

涉及吴中区的13个村

和相城区的1个村

赶紧来看一下

你家在其中吗?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7〕2号


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



郭巷街道姜家社区(原姜家村2、8组)


独墅湖社区(原塘北村1、4组)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7〕3号



吴中区木渎镇天平村(原新华村3组)


西跨塘村(原长浜村5组,原沈港村2组)


香溪社区(原金星村5组)


度假区香山街道香山村8组(原外塘村1组)


胥口镇东欣村(原许家桥村3、6、8、11组)


箭泾村(原花墩村2、7组,原香泾村3、7组,原胥湖村1、3、8组)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7〕4号



吴中区临湖镇石舍村8组


甪直镇淞港村(原板桥村5、6、8组)


淞浦村(原蒋浦村4组)


甫港村(原陶浜村2、4、13组)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7〕6、7号



相城区北桥街道南泾村6组、8组、北桥7组、北桥11组、北桥12组

相城区北桥街道南泾村村集体、5组、8组、北桥7组


以上仅仅是大致范围

具体征地位置以公告内为准




补偿款总额高达1270余万



根据此次征地公告的内容可以知道,此次征地总共有35.883公顷


根据不同的用地类型,补偿以及安置补助的金额也不同。


总征地金额=农用地(含耕地)*36(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36(万元/公顷)+未利用地*18(万元/公顷)+建设用地*36(万元/公顷)+其他(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补偿等)


撇开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金额,这次的补偿款总额高达1270万元


对于地上附着物补偿,文件里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作物以上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

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劳动年龄段和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保障。




3月15日前,赶紧去登记



根据文件规定,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要在3月15日前,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的地点具体包括: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吴中分局木渎中心所、度假区中心所、胥口中心所、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开发区国土资源中心所、临湖中心所、甪直中心所、城区中心所、开发区中心所、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开发区国土资源中心所


若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3月1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怎么样

你是这批征地中的幸运儿不?

赶紧准备领钱吧!



:本文由“苏州微生活”编辑发布,未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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