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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心灵的钥匙》(女德篇)— 义母践诺
至樂無如讀書 至要莫若教子
诗曰:义母诺夫,善视前子,愿杀己儿,以代其死。
战国齐宣王时期,路上有一个人被打死了,有兄弟两个人在旁边站着。官府就把他们兄弟俩捉住,问他们是哪一个杀的。哥哥说:“人是我杀的。”弟弟说:“人是我杀的。”过了一年,这桩案件还不能够判决,齐宣王就差丞相去问他们的母亲,母亲说:
“应当把年龄小的去抵罪。”丞相就问这是什么意思。他们的母亲说:“年龄小的是我自己所生的,年龄大的是前妻所生的。他的父亲临死的时候,嘱咐我好好看护他,当时我就答应下来,现在假使叫年龄大的去抵罪,岂不是不能够守信吗?那是欺骗我的丈夫了。”说完了这几句话眼泪直流,把衣服也弄湿了。丞相看了这样情形,回去告诉齐宣王,宣王就把他们兄弟俩统统免了罪,并且称他们的母亲为“义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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