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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同学聚会饮酒中毒身亡,在场劝酒的同学要赔付40万?真相在这里!

2017-02-07 玉林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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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小伙伴的微信朋友圈里会流传这样一则信息:“最贵聚餐费——兴业高峰二中983班同学在沙塘农庄聚会,有个同学饮酒中毒身亡。死者家属把聚会的所有同学告上法庭,在***庭长的主审下,判决27个在场劝酒的同学赔付40万,平均每个同学赔了1.5万……”。”

经兴业县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截止2017年2月6日,该院未受理过网络上所说的同学聚会饮酒身亡、家属索赔的案件,网络上所报道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请大家不要传播不实信息,避免造成恐慌。

但是劝酒是有风险的!

——四种劝酒要担责——

第一个劝酒就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的等言语来刺激对方喝酒,强制要求对方喝酒,虽然在你提出这样的要求的时候,你并没有恶意,但是由于对方喝酒已经达到了极限,但你还是要叫他喝酒就导致其丧失生命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个就是明知道对方不能饮酒还要叫其喝酒,因为很多人都会对酒精过敏,所以这种情况还是需要负担法律责任。


第三种就是在其很多酒以后没有安全护送醉酒者。


最后一种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车祸发生的损害也都要负法律责任。

以后不想喝酒,有人偏偏这样劝酒:

“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喝吐血”。

你要明白:不顾他人健康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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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兴业法院、玉林网警巡查执法、网络

▍综合编辑:玉林大小事(转载需注明)

▍爆料/合作: 微信:zlzq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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