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023年2月16日,“今日相城”发布情况通报:当天上午6时07分左右,渭塘镇珍珠湖路1号发生火灾,7时10分火势扑灭,现场搜救已完成。事故造成6人死亡,另有28人送医院救治,其中2人伤势较重,暂无生命危险。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在此对各入驻企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事项进行如下工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企业应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名员工熟知“四个能力”建设主要内容、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需持证上岗。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重要的生命通道,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对消防设施设备及时检查,老旧设备要及时更新;对生产区域及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限期整改闭环。
1.实验操作过程中消防安全须知
实验化学品按规范存放,远离火源及电源。
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涉及加热的实验,全程监管。
涉及易燃液体的废液,使用专门容器收集,存放于专用的场地,危化品现场存放量符合规范要求。
非必要不进行过夜实验,如确需过夜实验的,应安排专人全程值守。
2.施工动火作业过程中消防安全须知
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四个一”,即制定一项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动火作业审批流程、制定一批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建立一份应急处理方案。
根据动火作业特点、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明确参与动火各方安全责任,落实过程管控,根据动火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点、危险点,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留安全死角。
加强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对动火作业申请、审查、安全条件确认、许可、监护、验收全流程安全管理,把动火作业是否备案、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范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3.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电动车应当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电动车严禁在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充电;严禁在租赁厂房单元内部停放、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
4.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严禁在单元内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
使用燃气的商户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警报装置,燃气使用过程中,人不得长时间离开。
用户应当定期采用耳听、鼻闻或涂抹肥皂液等方法,检查燃气管道,阀门、胶管、接口、灶具等部位是否漏气。当发现泄露时,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并打开门窗通风,禁止开、关一切电器,同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严禁私拆、私迁、私改燃气管线和设施;严禁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搭接物品或挂绳;严禁拆卸减压阀零部件。
请各企业、各商户立即开始全面自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同时,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常态开展消防重点场所、领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在2023年将继续组织常态化的区域消防演练,欢迎各企业、各商户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