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共享,园区科研仪器等你来用!
今年3月,新修订的《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正式实施,要求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应当纳入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履行共享义务,并接受有关部门考核和社会监督。
为提升园区的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率,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研发测试成本、实现科研院所基础设施相互补充,园区科创委制定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且联合江苏省资源统筹中心搭建了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园区专版(园区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从制度和实践操作上保障科研仪器有效开放共享。
《办法》以推动科研院所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为目标,统筹园区科研仪器新购、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共享运营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资源优化配置。
园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问答
Q
A
什么是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单台(套)价值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科研仪器设备,主要分布在园区注册设立的共建研发机构。
Q
A
哪些设备可以开放共享?
1. 园区共建研发机构中的完全或主要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2. 鼓励企事业单位将非公共财政出资购置、建设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以及自制仪器设备,加入共享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
Q
A
参与设备开放共享有什么激励措施?
1. 鼓励设备开放共享单位开展技术转移工作,对开展技术转移活动、促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经纪人,根据技术合同成交额情况按相关政策给予补贴;
2. 设备开放共享单位与用户签订技术合同,经技术合同登记后,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税收减免优惠,并根据省、市相关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给予后补助奖励。
Q
A
怎样申请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网址:https://www.jssic.cn/#/yqzt/szyq)——注册——按照要求上传仪器设备信息—审核通过——上线开放。
Q
A
用户如何使用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网址:https://www.jssic.cn/#/yqzt/szyq)——注册——选择心仪的设备——下单成功。
▌文章来源:SIP科技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