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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生物医药产业园内常见的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储气罐、气瓶、高压灭菌锅等)、压力管道、观光车、电梯、叉车、起重设备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行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这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供参考。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一、设备购置
企业购置特种设备时,一定要审查生产厂家是否取得特种设备制生产许可证、设备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时,也要选择有资质单位进行,要接受检验机构的安装监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设备登记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要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将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设备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设备操作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五、设备状态变更
受企业生产状况、设备使用寿命等影响,特种设备使用状态常常处于动态过程,如:停用、注销、报废,以及移装、改造等,设备状态变更均要按规定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设备停用: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要办理停用手续,停用设备要设置停用标志,重新启用时要进行检查,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须经检验合格,到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启用手续,方可继续使用;
2、设备注销:注销的设备可以作变买、转让处理,需要携带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叉车的牌照)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换取设备注销证明,再将注销证明、设备出厂资料一同随设备进行转让;
3、设备报废,无使用价值,或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要采取去功能化处理,并办理报废手续,防止设备重新流入市场;
4、设备移装、改造(修理),都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企业不得私自进行,否则违法了特设法,移装、改造(修理)均需要履行告知、检验、重新登记等手续。
第六、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管理使用规则》要求,建立健全4类安全管理档案:
1、技术档案:一台设备一份档案,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维修等施工资料、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等;
2、制度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应急预案及演练资料、隐患管理台账等;
3、检验检测档案:包括设备台账、安全附件台账、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检验检定报告等;
4、人员管理档案:包括作业人员台账、作业人员证原件或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
第七、特种设备的“两个规定”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简称“两个规定”(2023年5月5日起施行)。根据“两个规定”要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并按照要求对安全总监、安全员组织开展相应培训,结合监督检查、检检验测等,及时填报、确认相关人员信息,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