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生命至上!——消防安全知识科普
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主题为“预防为主,生命至上”。值此消防宣传月之际,让我们一起温故一下消防安全知识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从业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 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 清楚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4. 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5. 监督其他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1. 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灯缺失或发生故障;
2. 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消防设备设施被遮挡、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3. 灭火器未及时点检,压力表欠压或超压、筒体腐蚀生锈、数量配置及存放位置不规范;
4. 电线老化、乱接;超负荷用电;
5.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未接地;危险化学品未按规范储存;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未配备应急物资;
6. 电动车违规充电;
7 施工现场:违规动火作业;堆放易燃、可燃物;私拉乱接电线;插线板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等。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希望各入驻企业及员工及时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生物医药产业园将紧扣主题,抓实消防安全,通过培训+演练的形式,开展“消防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1. 计划于11月中旬开展生物医药产业园全员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2. 为提升企业应急管理能力,指导企业如何做好内部应急管理,计划于11月下旬举办1场企业应急管理培训。
届时请各入驻企业及员工积极参与,有效树立消防安全意识,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提高消防设施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共同为生物医药产业园的安全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安全监管部
责编:赵家帅
审核:任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