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2023年“雁归元宝”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开始啦
亲爱的大学生朋友们
你还在为假期生活如何安排而发愁吗?
元宝区人才办、团区委诚挚邀约
2023年“雁归元宝”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开始啦
就在你的家乡!
在你记忆中最熟悉的地方!
政务实践、企业实践、社区服务……
一大批实践岗位和特色活动已经就位!
归来吧!
少年!
用一次生动的社会实践
留下最珍贵的青春纪念!
一、报名条件:
1.暑假期间返乡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大学生;
2.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3.学生本人自愿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征得家长同意;
4.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学生干部、青年志愿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14日
三、报名方式:
第一步:关注“创青春”公众号,选择“服务平台”-“返家乡”。
第二步:进入返家乡系统之后,未注册的同学先进行注册,注册过的同学可直接登录。
第三步:在岗位列表中搜索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并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四、选拨录用:
1.由团区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录用;
2.录用情况、岗位分配等相关信息团区委会择期在“雁归元宝”大学生暑假实践微信群中发布。
五、注意事项:
1.实践时间为2023年7月-2023年8月,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具体时长可由用人单位与实践大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本次活动属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安全保障,为大学生购买短期人身保险,不提供生活补贴。
3.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安排大学生到岗,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并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工作期间办公必要保障条件。
4.入选者岗位分配本着就近就便原则,一般安排在家庭住址所在或者就近的单位,不统一安排住宿。
5.团区委对返家乡实践大学生工作期间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评定并出具志愿服务证明。对不服从基层管理、不履行岗位要求的,直接取消实践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6.实践期间,实践学生要自觉接受团区委及用人单位的管理,实践时间需满一个月,中途不得随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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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区委工作人员
林健聪 0415-2814850 18840556542)
监制︱赵晓媚 版式︱罗荣升
来源︱区人才办、团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