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检察长的学习笔记】贯彻省委《意见》,创新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8月26日上午,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浙江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紧扣“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创新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检察机关转型发展。市院领导、正副调研员、中层正副职和各基层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阶段一 自学
会前中心组成员自学了以下内容:
★ 浙江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
★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对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要求
★ 省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阶段二 交流发言
▲第一检察部主任 俞宙红
检察机关要做优刑事检察,应切实发挥好捕诉一体工作机制的优势,强化侦查监督;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注重制度机制的完善,落细落小,着眼实效。
▲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荣军
首先要从理念着手,抓好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具体举措上,对照省委《意见》,抓好重点加以落实。从落实的质效判断上,要狠抓案件质量,加强侦查、审判监督,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典型案事例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主任 胡玲君
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意见》的重大涵义。更新理念,积极作为,切实提升刑事执行各项法律监督质效,特别是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等工作。专研业务、强化协作,推进刑事执行检察队伍能力建设。
▲第四检察部主任 许光勇
思想建设方面,要以正确的理念为引领,正确认识和把握民事检察的工作规律。能力建设方面,要大力提高业务能力,为做强民事检察提供人才保障。机制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民事检察监督。
▲第五检察部主任 武东
要将《意见》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作为推动工作理念、思路、方法、手段创新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我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乐于监督、凝聚法律监督合力,提升行政检察、公益诉讼队伍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
▲第六检察部主任 叶文婷
深化涉未检察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要做优涉未刑事诉讼监督,强化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监督,进一步推进涉未刑事执行监督,探索加大涉未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能力建设。
▲玉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姚石京
要不忘来时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初心,努力营造深化法律监督氛围;要不罔肩头担,与时俱进转变监督理念,精准办案维护公平正义,做硬拳头彰显监督刚性;要走好未来道,紧扣品牌创新驱动,打造人才队伍高地,主动对标科技强检。
▲天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晓风
贯彻《意见》,关键是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即进一步提升合力和能力,聚焦四大检察,推进监督机制的落实和完善,推进审判活动程序监督和执行监督的强化,推进以非诉执行类案监督办好典型案例,推进等外及四大领域全覆盖。
▲三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潘敏佳
省委《意见》意义重大,具有全面性、可操作性和刚性。对检察机关而言,要以信念筑根基,以实干求实效,以创新谋发展,以宣传促落地。基层院检察长要抓好理念,把好方向,控好风险,管好队伍,努力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做出新成绩。
总结发言
▲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孔璋
在检察机关新的历史时期,《意见》的出台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加强学习贯彻是当前我们检察工作中一项首要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深化。要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部门集中学习、党支部学习等为载体,结合岗位职能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抓好《意见》的传达学习,坚定信心、提振士气,通过贯彻落实《意见》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
二是抓好时机汇报。做好向当地党委的汇报工作,做到汇报内容简明、贯彻意见管用,争取支持,助力营造支持检察机关监督、配合检察机关监督的浓厚外部氛围。
三是抓好结合落实。省委《意见》与省检察院“三个年”活动部署及市检察院“八七六”实施方案是一致的。要找准结合点,主动作为,结合实际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措施,清单式项目化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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