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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检察吴琼,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点名”表扬
这是份“含金量十足”的鼓励!
她不仅是一名未成年人的守护者,法律的传播者,更是执法的监督者。本着“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的路桥未检工作理念,帮教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保护帮助了一批未成年被害人,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加强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在路桥检察线上法治微课《未·检说》担任主讲人
在民工子弟学校宣讲
长期参与“法治进校园”宣讲
在路桥区“检校共建”法治剧场比赛中担任主持
吴琼:一名未检检察官的法治温情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和突出个人通报表扬。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吴琼检察官被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从检十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五年。录制的《以“爱倾听”为载体 探索“人格甄别”机制》荣获2019年全省优秀微课,撰写的《一名未检人的责任和使命》荣获全省主题征文三等奖,讲述的《阳光校园 拒绝暴力》荣获台州市第二届法治副校长优质课二等奖。
干货满满 讲给孩子听
在她看来,“治已病不如防未病”,因此她很乐意走进学校,为学生们上好法治课,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五年里,吴琼深入辖区内各中小学授课50余次,宣传对象从学生到家长、教师,受众对象达数万人。
“犯罪会造成什么后果?”“会受老师批评!”“会坐牢!”这是吴琼走上民工子弟学校的讲台,与台下小学生进行互动的一幕。平日里铁面无私的检察官,化身为孩子们课堂上的“老师”,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到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法律知识。
去年,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成立“法治进校园”讲师团的决定》文件,健全完善“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机制,形成“四高以上检察官+中层员额检察官+优秀青年干警”的“3+1”模式。吴琼就是担任了辖区内两所中学的法治副校长,结合本身工作和学校特点以及所办理的几起案件,因人施教,因需施教,制作了《阳光校园,拒绝暴力》《拒绝网瘾》《预防性侵——和家长说的那些话》等法治课件,案例真实深刻,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受到学生和老师的热烈欢迎。
吴琼说,许多犯了错的孩子天性都不坏,生活中缺少爱、也缺少对的引路人。“任何人都希望得到肯定,这些孩子也不例外,有时候只是多做一点点,但给孩子们的触动却很大。”除了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这类案件,在吴琼的案头,还有一部分是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这类案件的问询对受到侵害的孩子来说,是一次艰难而又不得不为的过程。于是,吴琼报读了心理学课程,因为这样可以对孩子的心理更加了解,在谈话时更不容易触碰到孩子们的情绪敏感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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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诉人 也是保护者
正是怀着这样的一份善,吴琼对于涉案的未成年人总会多几分耐心与探究,她会花上几个小时和社工一起与孩子们聊天,再通过专业的心理测评,来一起讨论怎么对孩子的发展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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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解决中小学生犯罪问题、预防中小学生遭受侵害,要从提升中小学生自身的法治素养抓起。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种形式,一年一项比赛,连续6年,“臻情护航·检校共建”系列活动都如约与各校的学子们见面。通过学生们自编自导的形式,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法治故事,传递了一波又一波法治精神。“从听我讲课到孩子们自己来讲,这一亲身参与、亲身创作、亲身演绎的过程,能够让他们对法治的理解更深刻。”吴琼说道。
文字:沈雨露
来源:路桥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