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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勾结骗取公司货款近千万,检察官出招!

台州检察 2023-02-10


近日,玉环某汽车零部件公司负责人来到玉环市检察院,送来一面“立检为公 护航民企”的锦旗和一份感谢信。






感谢信中热情洋溢地写道:



贵院在受理本案后,检察长及各级领导均十分重视,将此案交由林维国同志负责查办。林维国同志热情接待了我们,详细向我们了解案情,认真细致地翻阅所有报案和侦查材料,多次到我公司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他既厘清了损失金额测算依据,防止漏报错报,又帮助我们梳理货物进出流程,提出预防犯罪排除隐患的建议,还着手准备入企开展普法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整个过程中让我们感受到了"妈妈式服务”的温暖,体现了检察机关为企业保驾护航、为社会彰显正义的使命担当。

……




事情要从去年4月说起


疫情期间尚未复工 

每日却有原材料入库?



2020年4月,玉环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以下简称L公司)副总经理花某到公司仓库巡查时,发现因疫情公司没有全面生产的情况下,每天仍有公司打包组组长程某签字接收的玉环某包装厂(以下简称为S厂)入库送货单,甚至连休息日都有送货。询问程某时,程某编了个理由搪塞了一下,但并没能打消花某的疑虑。花某将这一情况如实上报给了公司管理层。

眼见事情败露,程某连夜逃离了玉环。公司意识到事态严重,直接找到S厂进行核对。S厂负责人黄某(另案处理)坦白了与程某内外勾结,通过虚报入库数量、虚开入库单的方式来骗取L公司货款的部分事实,并退出赃款50万元,事后逃离玉环。

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入库单都是要由仓库管理员核对后再予以接收、登记入库的。L公司立即将与S厂的所有往来财务、送货单等账务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原来,程某以公司生产需要和便利为由,将送来的原材料直接堆放在车间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后交给仓管员,仓管员未经核对就直接报给领导签字再送到财务结算。程某就是利用公司管理上的这一漏洞,自2015年起跟S公司的黄某勾结,骗取公司货款金额近千万元。

2020年5月6日,L公司向玉环警方报案,6月程某在江西南昌落网。同年10月,玉环市公安局以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玉环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完善证据链条

将“零口供”案件办成铁案



面对侦查和检察阶段的多次讯问,程某始终对虚开入库单骗取货款的事情缄口不言,辩称自己仅仅拿了S厂老板黄某每件材料2元的好处费,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为了及时有效惩治犯罪,维护企业权益,承办检察官制定了详细的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有效开展后续侦查活动。同时加班加点核实每笔出库单数量和金额,以强有力的事实戳穿了程某的谎言。

庭审时,公诉人就案件事实结合证据体系,层层揭露程某和黄某共同诈骗的犯罪事实。程某在公诉人罗列的一份份证据面前,终于松了口,当庭承认了主要犯罪事实。

承办检察官对涉案金额进行核算,最终认定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被告人程某和S厂负责人黄某虚报的采购金额共计人民币988万余元;案发前,由被告人程某签收入库但尚未结算的货款金额达人民币58.75万余元,并以涉嫌诈骗罪对程某提起公诉

近日,程某因诈骗罪被玉环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5万元。



检察官提醒

企业要定期做好“法治体检”,通过建立诚信文化理念,自觉遵守诚信原则;树立合法经营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排查风险隐患等方式将企业“漏洞”彻底填补。


为发展服务

为人民司法

台州检察在行动





来源:玉环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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