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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检察 | 2021年度台州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台州检察 2023-05-02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以数字化改革推进检察融合监督,高质量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增加,“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深化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6141人,同比上升9.15%。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3325人,同比下降10.86%;不批准逮捕和不予决定逮捕2791人,不捕率45.63%,同比增加11.59个百分点;捕后判轻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率为7.23%。

共受理审查起诉14987人,同比上升19.60%。经审查,共决定起诉9224人,同比下降5.39%,其中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人;决定不起诉3915人,其中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45人,不起诉率29.80%,同比增加7.39个百分点。

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开设赌场罪1130人,同比下降8.13%;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1043人,同比下降21.22%;排在第三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025人,同比上升8.70%;排在第四位的是诈骗罪727人,同比下降33.0%,;排在第五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91人,同比增加6.64倍。

新罪名情况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全市检察机关受理袭警罪、高空抛物罪等6个罪名审查逮捕55件59人、审查起诉案件56件61人。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为袭警罪35人、催收非法债务罪5人、高空抛物罪及危险作业罪各3人。

犯罪手段上看,共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812人,占决定起诉人数的19.64%;起诉利用电信实施犯罪500人,占决定起诉人数的5.42%;其中,起诉同时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473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8%以上;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7352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7213人,占提出总数的98.11%,同比增加6.23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23%。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71件。共监督立案50件,其中通知立案7件;同期监督立案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97人。共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1件,其中通知公安机关撤案6件。

2.侦查活动监督。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共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4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1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共提出书面纠正70件次。

3.刑事抗诉。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二审和再审程序提出抗诉34件,法院同期审结20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2件,占比60%。


(四)刑事执行检察办案情况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刑罚变更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22人,同期已纠正21人,监督意见采纳率95.5%。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2件,同比上升13.6%,同期已纠正138件,监督意见采纳率97.18%。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4人。从涉罪案由看,分别是徇私枉法罪11人、滥用职权罪2人、玩忽职守罪1人。


二、民事检察围绕中心精准监督,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065件,同比上升12.66%。其中依职权发现1747件,占比84.60%。


1.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共受理488件,审结416件,向法院提出监督269件。其中提出抗诉1件,法院同期再审裁判10件,改变10件,改变率1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8件,法院同期采纳303件。

2.对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共受理1510件,同比上升22.96%,审结1494件;提出类案检察建议监督案件116份,法院同期采纳116份。

3.民事支持起诉情况。受理支持起诉活动监督67件,同比增加6.44倍,其中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14件,占比20.90%。


三、行政检察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扎实推进矛盾化解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受理行政检察案件401件。其中依职权发现367件,占91.52%。


1.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受理27件,审结34件,同比上升6.2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

2.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受理11件,已审结6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案件5件,法院同期采纳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3.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363件,审结358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案件358件,法院同期已采纳359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28%。

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共化解行政争议37件,其中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化解2件,其他化解案件35件。


四、公益诉讼聚焦提质效 拓领域,监督刚性不断增强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87件,立案492件。开展诉前程序506件;起诉74件,同比增长146.67%。


1.行政公益诉讼。受理线索390件,立案384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88件、资源保护领域75件、食品安全领域1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72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2件、其他114件。诉前程序389件 ,同期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375件;起诉1件。

2.民事公益诉讼。受理线索97件,立案108件,同比下降16.92%。其中生态环境领域21件、资源保护领域29件、食品安全领域47件、其他领域8件。诉前程序117件,同比上升8.33%,起诉73件,同比上升143.33%,其中民事34件,刑事附带民事39件。法院调解41件,判决支持40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落实宽严相济,特殊保护力度加大


1.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提请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49人,同比上升31.75%,批准逮捕71人,不批准逮捕170人,不捕率70.54%,同比上升5.92%,对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82人,同比上升51.67%。

2.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移送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82人,决定起诉149人,不起诉275人,不起诉率64.86%,同比上升4.91%;附条件不起诉118人,附条件不起诉率21.77%。同期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45人。对涉及侵害未成年人起诉213人,同比上升18.33%。

3.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情况。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37件。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14件。

4.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896次,其中自行开展社会调查400次,占调查总数的44.64%,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496次,社会调查适用率85.91%。开展亲职教育、帮教教育等帮教活动792次,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37人,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91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信访渠道多样,司法救助稳定开展


(一)办信接访情况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3098件,从信访渠道看,其中来信2305件,来访649件,网电144件。共接收公益损害、诉讼违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举报线索1278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65件,提起救助164件,其中检察机关主动提起救助67件,占救助总数40.61%。发放救助案件165件,救助人数175人,救助金额248.12万元,其中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43件49人,救助金额51万元。


七、检察技术办案质效明显


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技术案件2245件,同比上升37.56%,全面助力“四大检察”办案监督。其中,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1831件、检验鉴定183件、技术协助209件、勘验检查22件。出具各类证据材料1074份,其中勘验检查类材料17份、检验鉴定材料187份、技术性证据材料515份、技术协助355份。


八、入额领导办案数量上升,办案类型更趋多样


1.检察长办案情况。2021年度,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1125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12件。从类型上看,刑事检察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740件,占比65.78%;民事、行政类案件329件,占比29.24%;公益诉讼类案件56件,占比4.98%。


2.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2021年度,全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59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19人次,占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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