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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共治 跨域发展丨台州检察与税务联合出台《意见》

台州检察 2024-03-19


8月10日上午,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签约仪式在台州市税务局举行,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康忠立等出席活动。


双方会签《意见》,共同开启台州检税协作的新篇章


《意见》指出,双方将持续坚持依法规范监督、公共利益共守、互动协同推进以及典型示范引领等四个基本原则,建立对口联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同堂培训机制、宣传联动机制等四项机制,共同推动四大方面深入协作。


共同推进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采取“线上+线下”两同步,畅通线索移送渠道;结合双方需求,建立协作办案模式;建立办案协调机制,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共同推进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事项

检察机关邀请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参与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管理,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共同打击涉税刑事犯罪,优化营商环境

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税涉罪案件,税企双方可相互商情提前介入。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税犯罪,通过司法办案分析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税务部门完善征管机制。


共同推进司法监督,保障税费征收

完善涉税行政诉讼、行政执行监督协作机制以及破产、民事执行领域管理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康忠立

  //  

《意见》的签订标志着全市依法治税进入了实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新阶段,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业务联系,拓宽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在公益诉讼、第三方监督评估、民事和行政管理监督等领域,实现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协同配合,深入巩固发展双方既有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履职、共同进步、共同推动全市营商环境、社会经济、法治政府建设,为台州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保驾护航。



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美鹏

  //  

今后,市检察院将与税务机关在携手同行中凝聚共识,在携手共进中彰显担当在携手发展中实现共赢。在“检察蓝”与“税务蓝”的多维叠加中,织密“框架协议”的“责任网”,开展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交流合作,在凝聚共识的并进同心、实干创新的并肩担当、智慧共赢的并力出彩中,打造检税协作新格局,为奋力谱写“两个先行”台州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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