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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现场会在温岭召开

台州检察 2024-03-18





















10月12日,台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现场会在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两级院刑事检察部门分管院领导及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对标我省“高水平做优刑事检察”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有效落实繁简分流”工作要求,推动和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优化办案效果。



会议由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荣军主持。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文春从机制运行、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优化思路等方面交流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经验。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佳解读《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试行)》。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曙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行动自觉。


深刻认识“繁简分流”是缓解刑事检察“人案矛盾”的重要途径。深化实践“繁简分流”是当前亟待推进的任务,是提高诉讼效率的有效路径。深刻把握“繁简分流”是提升刑事检察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方法。“繁简分流”是“简案提速不降质、繁案精办不减速”的有机统一。深刻领悟“繁简分流”是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深化“繁简分流”,有利于以尽可能小的诉讼成本更好更快实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牢牢把握要点,聚力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落地、落实。


正确理解“繁简分流”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应勇检察长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遵循依法办案原则、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原则、保障诉讼权利原则、协作配合原则。准确把握繁简案件的区分标准。一方面,要根据《意见》规定,准确区分案件类型;另一方面,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转换流程,确保繁简案件有序转换。坚决落实“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具体要求。简案提速不降质,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繁案精办不减速。严格依法精细化办理繁案,同时,要兼顾办案效率。配齐配强简案办理团队。组建精干队伍,专门办理简案。同时,要实现简案办理团队的科学、动态调度。科学建立繁简案件分类考评机制。要建立健全分类考评机制,强化针对性、提高导向性、保持适应性,推动刑检办案在深化实践“繁简分流”语境下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保障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头雁效应。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全院“一盘棋”,抓好落实。整合全院资源、凝聚工作合力。要强化人员保障、夯实人才基础,强化技术支撑、坚持数字赋能,强化协同发力、共享工作成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压实工作责任,上下一体推进。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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