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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
各种形式的骗术层出不穷
让人防不胜防
这不,福鼎就有一男子通过“伪装”
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政府工作人员”
到处招摇撞骗
检察机关指控
一、招摇撞骗事实。
2017年9月至12月间,被告人杨某化名陈某峰,谎称自己是福鼎市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帮助申请残疾人补贴、残疾人扶贫款、调动工作岗位,需要请客、送礼,疏通关系为由,骗取被害人金某、蔡某、叶某、金某某、陈某共计180900元。
二、诈骗事实。
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12月16日间,被告人杨某以帮助申请廉租房需要疏通关系、投资茶叶生意获取高额利润、帮助处理机动车驾驶证扣分、增驾以及优惠购买加油卡等事由,骗取被害人林某、陈某、洪某三人共计858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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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区别 | 招摇撞骗罪 | 诈骗罪 |
侵犯的客体 | 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 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
侵犯对象 | 钱财等物质性利益、非物质性利益 | 仅限于钱财 |
构成犯罪的手段 | 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 | 采用任何方法进行诈骗 |
犯罪数额 | 不以诈骗财物数额较大为要件 | 必须达到规定数额才构成犯罪 |
犯罪目的 | 追求非法利益 |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
来源:公信福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