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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市可提供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的医疗机构信息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我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的通知》要求,制定公布了《山东省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
我市为应对新冠感染“迎峰转段”新挑战,有效缓解基层医疗机构接诊压力,方便感染新冠病毒的农村百姓看病就医,根据烟台的气候特点和发病特点(寒湿疫,寒重于湿),也为广大城乡基层新冠病毒感染者“量身定做”了中药处方,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基层应用中医药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的协定方案》。
为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就医需求,我市现向社会公布可提供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的医疗机构名单及电话,方便百姓购药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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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卫生健康
责任编辑: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