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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启动!招远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准确确定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招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体检”,对于全面摸清家底、了解发展成果、优化发展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二、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对象为招远市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三、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四、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六、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七、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招远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招远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举报电话:8213625。 衷心感谢您对招远市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招远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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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远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