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项目)开题论证会圆满召开

2018-04-18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重大法律问题研究》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项目)

开题论证会圆满召开

2018年4月15日上午,由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项目《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重大法律问题研究》开题论证会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116会议室召开。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茆荣华、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高利红教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杨文悦处长、上海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余飞麟处长作为开题评审专家参加会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副教授出席了会议。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子课题负责人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慧、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苑、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键以及项目团队成员都参加了会议。

开题论证会第一阶段由胡凌副院长主持,由宋晓燕教授代表法学院致辞。宋教授代表学校和学院对与会领导和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她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科领域在郑少华教授的领导下近年来取得的突出成果,本次课题是继郑少华教授2015年顺利结项的“生态文明法律机制建设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之后的第二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本次开题论证会所讨论的课题时代意义重大,希望专家组对课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开题论证会第二阶段由茆荣华主任主持,首先由社科基金专项课题首席专家郑少华教授做课题汇报。郑教授从课题的选题价值,总体框架,课题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以及课题创新之处等方面进行阐释,指出课题把文本分析和实用评价,本国的法律考察和比较法的分析进行结合,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经验,密切结合我国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现状,有助加速推进我国的生态环境监管的体制改革。随后,四位子课题负责人从课题整体框架、研究思路方法、子课题内容等方面对各自子课题分别进行了报告。

评审专家们在听取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的汇报后,对课题的研究框架、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专家们认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是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要求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命题。课题的选题设计出色,结构完整清晰,研究方法有较强的创新,理论有阐释、重点有突破。研究前期准备充分, 对我国环境监管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把握全面、透彻,研究重难点明确,研究内容充实,研究团队实力雄厚,可以预计在两年研究中将对该项制度的顶层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同时,专家对课题的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提出了一些具有指导性的建议,包括对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手段与目的、监管协作与社会共治、资产管理与行政管理的关系、社会主体的外部监督、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工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及通过实证分析加强对改革有效性的评估,同时运用管理学手段,分析集权和分权的关系,做好权限划分和权能整合。

开题论证会第三阶段由宋晓燕教授主持,郑少华教授做总结发言。郑教授表示此次开题论证会对后续研究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生态环境监管要以合作治理、依法监管和环境可承载力作为三个基本原则,后续研究将注重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直面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研究思路。

供稿 | 王欣妍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