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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高不接受处罚 辱骂威胁交警被拘留

鹰潭交警 2023-06-08

货车超高不接受处罚司机将车辆横停国道人为堵塞交通且辱骂威胁交警最终当事人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五日


案情回放

10月9日上午八点四十分,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320国道执行错时联勤任务时,一辆重型货车因超高被民警拦停,并对其进行现场测量存在超高违法行为。在民警要求驾驶员刘某出示驾驶证并对其超高的违法行为处罚时,刘某拒绝接受处理。民警要求其配合时,刘某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驾驶车辆横停在320国道上,造成320国道交通彻底中断,国道车辆大面积堵塞。

民警对其过激行为进行警告,并劝阻当事人把车辆挪开。当事人扬言“你不把证件还给我,我就不把车开走!”。民警在劝阻无效情况下拨打110电话请求增援,同时在路面疏导交通。当事人在110民警到来之前才将大货车挪开至路边,并不停辱骂和威胁交警,说要“整死”交警。直至110民警赶到现场后才罢休。随后110民警将刘某带至城北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中,就对“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也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因此,驾驶员刘某在因机动车超高受到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处罚的同时,因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被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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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余江大队
编辑:邱莉红   审稿:周小波    核发:唐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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