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畅一线直击】曝光6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态势,进一步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鹰潭公安交管部门一直将酒驾醉驾作为集中整治行动重要内容。
下面曝光6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违法时间:2021年6月9日
违法地点:贵溪市第二中学
机动车所有人:叶*贵
车牌号:赣L*3897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人民币15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违法时间:2021年6月9日
违法地点:贵溪市第二中学
机动车所有人:黄*卿
车牌号:赣L*1300
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饮酒驾驶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人民币1700元,记15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违法时间:2021年6月9日
违法地点:贵溪市第二中学
机动车所有人:邓*
车牌号:赣L*5877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处罚情况:罚款人民币15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违法时间:2021年6月12日
违法地点:建设路
机动车所有人:周*兵
违法行为:1、无证驾驶摩托车2、饮酒驾驶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人民币2000元
违法时间:2021年6月15日
违法地点:站前路
机动车所有人:万*洋
车牌号:赣L*1300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人民币15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违法时间:2021年6月12日
违法地点:建设路
机动车所有人:杨*安
车牌号:赣L*9300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摩托车
处罚情况:罚款人民币15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不管喝了多少酒,一旦触犯了“酒驾”红线,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特别注意: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GB/T19522-2010)》规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规,安全第一
才是正确做法~
【安全保畅一线直击】遮挡号牌被电子眼监控,一查竟还无证驾驶!
来源:贵溪报
编辑:邱莉红 审稿:洪忠敏 核发:唐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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