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第一批,105名“醉猫”落网!
长假期间,为维护“春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假期,鹰潭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白+黑”和“城区+农村”模式的查酒驾整治行动。2月份以来,虎年第一波,共查获酒驾95起、醉驾10起,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道路安全秩序。
别拿电动车不当“车”,醉驾也入刑!
对不少人来说有个误区,认为“醉驾”只是跟酒后开汽车、摩托车有关,和电动车没有关系。
2月9日,黄某某酒后驾驶电动车(轻便电动摩托车)行驶至206国道1656公里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发现他浑身散发着酒气,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5mg/100ml,涉嫌醉驾。经鉴定机构检测,黄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黄某某将面临吊销其驾驶证五年,并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侦查结束后,将移送至检察院起诉。
“情人节”不能成为酒驾的理由
违法时间:2022年2月14日
查处单位:五中队
违法地点:环城东路
被处罚人:金*萍
车牌号:赣L3**69
现场吹测:31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酒驾
处罚情况: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违法时间:2022年2月14日
查处单位:五中队
违法地点:320国道
被处罚人:夏*华
车牌号:赣L**660
现场吹测:56mg/100mL
违法行为:无证、饮酒驾驶
处罚情况:罚款2000元、拘留
违法时间:2022年2月13日
查处单位:五中队
违法地点:双凤街
被处罚人:熊*标
车牌号:赣L**297
现场吹测:53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酒驾
处罚情况: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违法时间:2022年2月8日
查处单位:五中队
违法地点:麒麟西大道延伸至岭头杨家村
被处罚人:徐*林
车牌号:赣L**395
现场吹测:54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酒驾
处罚情况: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违法时间:2022年2月10日
查处单位:五中队
违法地点:206国道
被处罚人:刘*明
车牌号:赣L**002
现场吹测:20mg/100mL
违法行为:无证、饮酒驾驶
处罚情况:罚款2000元、拘留
#【春节我在岗】返程路上 鹰潭交警继续为您护航!#【春节我在岗】鹰潭交警守护平安,不舍昼夜!#【春节我在岗】大年初三 鹰潭交警一直陪您在路上!#来源:辖区各大队编辑:邱莉红 审稿:罗依诺 核发:唐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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