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无孔不入,我们需注意!
2024年4月15日
是我国第九个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主题是
“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十周年”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一起来看
原创微视频《唱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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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就在你我身边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2022年1月14日,台州市某区工作人员胡某某在整理台账资料过程中,违规使用“图片文字识别”微信小程序,对1份秘密级文件进行拍照识别,转化为电子文档后在手机上修改存档。该文件一直存储在其手机内,未转发给他人,也未导出到其他设备,未直接导致泄密情况发生。事后,胡某某被诫勉谈话,并作深刻检讨。
保密提醒
手机是我们日常学习工作、社交娱乐的“亲密伙伴”,也可能成为泄露秘密的巨大漏洞。一张照片、一个定位、一次聊天都有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使用手机,牢记保密事项“三不得”
一是拍不得:不能使用手机拍摄涉密内容,这些敏感信息极易被手机App获取并上传至互联网。
二是发不得: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都是基于互联网的应用服务,一旦通过其传输、处理、存储敏感涉密信息,就无异于将涉密信息直接暴露在互联网中,其知悉范围完全不可控。
三是传不得:涉密敏感信息一旦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存储、中转或发送,极易造成信息失控,给国家秘密安全带来失泄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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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警惕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一)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做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二)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三)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四)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一)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二)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三)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四)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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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作为国家公民,国家的主人,要不断增强国家安全利益至上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反间谍意识、保密意识和政治警觉;要意识到邪教的危害性、非法性、反动性;提高对危害国家安全现象的辨别能力,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追究,有国才有家,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从你我做起!
来源 | 保密办
平安桂电网络思政工作室
“e站+”网络思政工作室
国家安全部 国家保密局 保密观微信公众号
编辑 | 蓝美婷 林 湘
校对 | 秦 茜 罗 福
审核 | 王再新 胡佳媛